进口废物原料国内收货人质量管理制度体系基本要求
进口废物原料国内收货人企业的组织结构须清晰,职责明确,应设有专门的培训部门、采购部门以及质量控制部门等。同时,应建立完整的质量管理制度体系,至少应包括以下制度和要求,并保存相关记录:
1、须建立选择、考评国外供货企业的制度。包括对工作企业资质的认定(国外供货企业需在总局履行注册登记义务);对企业诚信的评估(供货商是否有因不符合中国环控标准要求而被退运的记录);在采购合同中应明确责任认定,应包含如发生退运和销毁供货企业应承担的责任和履行的义务。
2、应建立国内企业和供货企业的信息沟通机制。应及时将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国对进口废物原料的环境控制标准和要求、以及文件的更新情况通报国外供货企业。
3、应建立货物评审制度。督查国外供货企业和国内加工利用企业认真履行装运前检验制度,国内加工利用企业应对供货商提供的相关检验文件、照片及相关信息进行评审。
4、应建立到货检验和不合格品处置制度。协助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完成对货物的口岸检验检疫工作,如发现不合格情况,应认真落实不合格的退运责任。
5、建立针对代理的加工利用单位的评估机制。对不具备相关资质和能力的利用单位应及时终止代理关系。
6、建立进口废物原料的交付制度。确保代理进口的废物原料及时交付相关加工利用单位,并建立相关档案记录。
7、应建立完整的培训制度和计划。对相关人员培训包括我国对进口废物环控的相关法律法规、环控标准以及有关限制和禁止进口目录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