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台照明常用光位面光:
于舞台大幕之外,从观众顶部正面投向舞台前部表演区(如大幕线后8-10m)的灯光。主要作为人物正面照明及整台基本光铺染,供人物造型或构成舞台上物体的立体效果。配用灯具:聚光灯、回光灯;
侧面光:
在剧场楼上观众席两侧所设的灯具,光线从两侧投向舞台表演区,作为面光的补光。配用灯具:同面光;
耳光:
设置于舞台大幕外两侧靠近台口的位置,灯光从侧面斜投于舞台的表演区,分为上下数层,呈左右交叉射向舞台,其用途与面光相似,主要辅助面光,加强面部照明,增加人物、景物的立体感。配用灯具:聚光灯、回光灯;
柱光:
又称内耳光,设置于舞台台口内两侧投射到表演区的灯光,可分一道柱光、二道柱光。主要用于人物或景物的两侧面照明,增加立体感、轮廓感。用于弥补面光、耳光之不足。配用灯具:小功率聚光、柔光灯具;
顶光:
位于舞台顶部投向舞台的灯光,一般安装在可升降的吊架上,由前到后分为一顶光、二顶光、三顶光……等。主要射向舞台中后表演区,对表演区进行上部强烈布光。而且有很多景物、道具的定点照射,也是靠顶光去解决的。配用灯具:聚光灯、回光、散光灯;
逆光:
自舞台顶部或两侧逆方向投射的灯光,可勾画出人物、景称的轮廓,增强立体感和透明感,也可作为特定光源。
背光:
位于舞台表演区后场地上逆方向投射的灯光,一般用于勾画舞台人物的轮廓,从而增强演员的立体感。
侧光:
又称桥光,在舞台两侧天桥处投向舞台的光,可分一道侧光、二道侧光、三到侧光。用于演员面部的辅助照明,并可加强布景层次。配用灯具:聚光灯;
脚光:
舞台台唇内侧,向演员及大幕布斜上投射的灯光。主要辅助面光照明和消除由于面光等高位照射的人物面部和下颚所形成的阴影。配用灯具:聚光灯;
天排光:
安装在天幕前上方,专门俯射天幕的灯光,一般距离天幕2-6m。用于天幕布景,变换天幕颜色和背景,分一排、二排、三排。配用灯具:散光、泛光灯;
地排光:
天幕前下方,有专门的地排沟,仰射向天幕的灯光,距离天幕1-2m。用于表现地平线、水平线、高山日出等特殊效果。配用灯具:散光、泛光灯;
流动光:
位于舞台两侧的流动灯架上,能随时流动的灯具,灯高约2m,其角度可临时调动,一般功率较大。主要辅助桥光,补充舞台两侧光线或其他特定光线。从侧面照射演员,加强气氛。配用灯具:聚光、回光、柔光灯。
追光:
自观众席或其他位置需用的光位,主要用于跟踪演员表演或突出某一特定光线,又用于主持人,是舞台艺术的特写之笔,起到面龙点睛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