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经营商品上使用的商标必须保护。搞清楚自己要经营的产品究竟是什么?有些申请人在注册商标时都还搞不清楚自己到底经营的是什么产品,以致于注册商标选择商品项目时都不知道应该怎么来选?笔者接触的客户中,有这样的情况发生,明明目前经营的就是“家纺类床上用品”,但是,来注册商标时反倒不完全确定了,这是为什么呢?
事实上,客户是知道自己是做家纺产品的,只是心里想的有些过多,有的可能觉得自己将来不一定还经营这个产品,又或者将来可能经营的产品不止这一项,所以在注册商标时就因为这个而导致举棋不定。针对这种情况,笔者强烈建议,如果你的产品现在还在经营,还在生产或销售,那么就应该立即把自己的产品上使用的商标提交注册申请,这样不仅仅是为了让自己能得到保护,而是防止因自己的犹豫不决而被他人抢先注册。
除了这种特殊情况之外,我们大多数的申请人都应该把自己正在经营商品上的商标予以保护,连最基本应该保护的都还没有确定就暂时不要考虑其他次要保护的方面。只有当主要商品上的商标已经获得保护了,才可以禁止同行模仿你,才可以进行品牌经营。
将来可能扩大经营的商品应提前保护商标。有的企业在成立之初就应该确定要多元化发展,甚至有的在主营现有产品过程中已经投入巨资来研发其他产品项目,但是,企业主商标却没有及时在这些扩大经营商品上予以注册,这就是企业在规划经营时非常不重视知识产权的缘故,而当真正打算运营时却发现商标已经无法注册了。因此,笔者建议那些将来可能要扩大经营的企业,应该提前保护商标,只有这样才能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毕竟,商标注册的费用相对于企业投入扩大的成本还是极低的,因此,奉劝申请人勿因小失大。
3、企业规模大和品牌价值高的企业应进行商标保护性注册。我所提到的第1、2点并非现在有些代理人或有些企业动不动就全类注册保护,我想说明的是,大多数企业只需要把自己要经营商品和将来可能经营商品上的商标注册了就基本可以了,至于更加全面的保护一般是针对于企业规模大或者品牌价值高的企业,比如,有的企业是经营食品的,但是,他人将你的商标注册在“卫生巾”、“农药”等产品上,如果是那样的话,相信会对食品的商标形象产生不良影响,因此,此类企业应该考虑保护性注册。
保护性注册一般指的是”联合商标“和”防御商标“的概念,在中国,法律上并没有这2种商标概念的规定,但实际运用中,企业是应该认真考虑的,以防止怀有不法目的的人钻空子,打“擦边球”,从而给你的品牌形象造成不好的影响,让消费者对产品质量信心失去信心。
4、切勿随意选择商品项目。有这样一个观点,中国商标注册时,商品分类是有类似群组的,在一个群组上选择一个商品就全部可以用了,不用再多选了,甚至有的人干脆把每个组选一个商品,不管是不是自己在经营的商品,这样一些做法都存在极大的问题,因此,笔者建议切勿随意选择商品项目。我们分析一下,便可以清楚上述观点非常有问题:
(1)如果你主要经营的是“服装”,那么,通常可能就在2501类似群组中选一个概念大的商品,即“服装”,但是,假定你是经营“童装“的,那么这种选择方法就有了严重的漏洞,因为”童装“是与2502商品类似的,虽然你选择”服装“这样大概念的商品后,自己在”童装“上使用你的商标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但是,如果你没有选择”童装“商品,就会给他人以漏洞可钻,他人便可以在2502商品上选择”婴儿全套衣“等,但由于你没有选择”童装“,商标局仍然会判定他人申请2502商品上是不相冲突的。
(2)有的类别的商品项目分的特别细,而且不全部都像”服装“那样的大概念商品,很多商品名称是互相不包括的关系,虽然我们说,在一个类似群组注册过一个商品后在整个组可以获得保护,但实际上,我认为,不应该因这个类似群商品的划分原则而忽视自己本应保护的商品项目,正确选择和确定自己经营的商品项目是十分重要的,这对于日后的保护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