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的观点是 , 如果某一设备是不在 RoHS 指令范围内的另一类设备的一部分 , 则该设备 不在 RoHS 指令范围内。所以 , 专门设计安装在飞机、轮船及其他交通工具上的设备被认为是不在RoHS 指令范围内。
欧盟委员会的观点是 , 如果某一设备是不在 RoHS 指令范围内的另一类设备的一部分 , 则该设备 不在 RoHS 指令范围内。所以 , 专门设计安装在飞机、轮船及其他交通工具上的设备被认为是不在RoHS 指令范围内。 序号 | 衡量设备是否被 RoHS指令覆盖的标准 | 解 释 | 不在RoHS指令 范围内的产品举例 | 1 | "依赖"电流或电磁场才 能正确工作的设备,以及 用于产生、转移及测量这 些电流和磁场的设备 [RoHS指令第3条(a) 款] | 在本指令内,"依赖"是指设备必须是依靠电流或电磁场的。换言之,电能(例如:不是汽油或天然气)是主要能量。 它还指,当断电时器具不能完成它的基本(主要)功能。如果电能仅用于支持或控制功能,那么这类设备不在RoHS指令范围内 | 一一压电点火装置; 一一利用点火装置的燃烧发 动机; 一一一汽油驱动的割草机; 一一气动工具; 一一带电子钟的燃气灶; 一一带电池的Teddy熊 | 2 | 设计用于额定电压不超 过100O V(交流)和1 500 V(直流)的设备[RoHS指 令第3条(a)款] | 一一压电点火装置 (>1500Vh 一一高压开关装置 | 3 | 电灯泡和家用照明设备 [RoHS指令第2条1款] | 一一医用设备; 一一测量和控制设备 (WEEE指令的第8类和 第9类) | 4 | 没有被"具体的共同体 废物管理法规"所覆盖的 设备 | | 汽车收音机 | 5 | 2006年7月1日前投 放市场的电子电气设备的 维修用零部件或再使用的 设备[RoHS指令第2条3 款] | 指令并不适用于2006年7月1日前投放市场的设备用的零部件,这些零部件是为了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通过更新它的功能或使其升级 | | 6 | 军用设备[RoHS指令 第2条3款] | 军用设备不包括在WEEE指令的附录I A类别中,所以也不在RoHS指令范围内 | 武器、战争材料、军需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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