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标准
食品机械安全卫生
包装机械安全要求
机械电气安全 机械电气设备 第1 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注:检测标准以最新版本实施。
试验项目及要求
产品检测项目为相关标准规定的全部适用项目。
试验方法
查看技术文件,以确认单元产品及提供的样品的适当性。
在检查机器的过程中,应包括下述方面的要求:
a)确认样品按照经批准的技术文件制造,并且能够在预定的工作条件下安全使用。
b)进行适当的检查和试验,以核查该机器是否符合对其适用的基本健康与安全要求。
对确定为涉及机械安全的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保护装置,则必须在进行整机试验时,一并对所
涉及的安全可靠性项目按相应要求进行试验验证,除非这些装置在此之前已获得单独的安全可靠性试验并提
供由符合资格要求的技术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
对涉及机械安全的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保护装置,如属同一生产厂家生产的同型号系列产品,
原则上可在三个考核年度周期内,原样品试验的数据视同有效。但若在整机产品试验时发现其安全功能失
效,则样品的试验数据视为失效。
其他检测项目全部依据标准要求在整机样品试验时进行检测。
型式试验时限
当涉及机械安全的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保护装置已在此之前进行了安全可靠性试验认定,整机的型式试
验通常应在试验开始之日起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因检测项目不合格,企业进行整改和重新检验的时间不计
算在内)。从收到样品和检测费用算起。
判定
依据标准进行全项目检测,全部检测项目合格则检测结果综合判定合格。若存在检测项目不合格,工厂
需在5 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重新进行检测。若检测项目中有1 项不合格,则检测结果综合判定不合格。
食品包装机械
型式试验报告
指定的检测机构对样品进行试验,并按规定格式出具试验报告。认证批准后,检测机构负责给申
请人寄送一份试验报告。
安全件、关键材料备案清单见CQC11-445162.01-2009。为确保获证产品的一致性,安全件和关键材料的
技术参数、规格型号、制造商(或生产厂)发生变更时,持证人应及时提出变更申请,必要时抽样进行试
验,或提供书面资料确认,经CQC 批准后方可在获证产品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