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职业资格鉴定人力资源管理师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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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专业培训 ★
多年经验,领航职业资格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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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证上岗的必然趋势 ★ 开启财富人生的金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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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提升自我职业发展能力
★ 全国通用、不需年审、优先工种、终生有效
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12】35号令,我国将严格执行就业准入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从业者必须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已成为目前职场上的最热门职业之一。人力资源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推出不久,广受业内人士的认可和欢迎,被誉为“含金量高、发展势头最好的证书之一”。一些行业和大型企业集团,明确提出其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今后3到5年内要持证上岗。2003年全国报考人数仅27000多人,2013年全国就有80万多人参加考试,是参加全国职业技能鉴定统考人数最多的职业认证证书。该证书全国通行,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证。从业者必须经过相应的培训和全国统一考试,经全国统一鉴定执证上岗。是求职、任职、开业和用人单位录用求职者的主要依据;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一、辅导目标
严格按照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进行辅导,掌握员工任用、劳动关系、企业培训、薪资福利保险、职业生涯规划、绩效管理、人力资源战略和规划的基本理论和方法;运用系统采集数据、分析、起草并有针对性地建立各种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能够提出计划方案、改进现行管理制度,高级人力资源还包括:组织文化、变革与发展、企业EAP等,最终促进学员达到职业等级鉴定的要求,并通过鉴定考试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二、适用对象
企事业单位在岗或有志从事人力资源战略和规划、员工招聘选拔、绩效管理、薪资福利保险、激励、培训与开发、劳动关系协调等工作的相关管理人员。
三、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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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 取得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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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 取得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
2. 具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2年以上,经本职业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
3.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5年以上,经本职业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
4. 具有大专、高中、中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13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
5. 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助理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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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1. 取得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
2.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历,经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4. 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5. 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
四、证书说明
考试合格后,取得国家人力资源职业资格证书。《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人力资源管理师》、《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全国通行,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证。从业者必须经过相应的培训和全国统一考试,经全国统一鉴定执证上岗。是求职、任职、开业和用人单位录用求职者的主要依据;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五、考试及授课时间
1.
授课时间:周六或周日等业余时间授课。
2.
授课与鉴定内容:依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分理论知识和实务技能,一级和二级需增加综合评审。
3.
理论知识:劳动法与劳动保障政策、人力资源管理、劳动经济学、统计学、计算机知识、写作知识。
4.
实务技能: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考核与评价、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
5.
教材选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专用教材。
6.
全国统考时间:每年5月和11月中旬。
7. 授课地点:开课前统一通知。
六、综合费用
1. 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5300元/人;
2. 人力资源管理师:2250元/人;
3. 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1300元/人。(应届大学生凭学生证1100元/人)
(费用中包含教材、资料、鉴定、评审费与培训费等一切费用)。
(三人以上每人优惠100元/人)。
七、师资与特色
1. 名师指导,高通过率,一次未过免费培训直到通过为止。
2. 人力资源专业讲师、教授,企业人力资源实战派管理专家。
八、报名程序
1. 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鉴定报名表》;
2. 提供资历证明:
1)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审验及复印件各1份;
2)从事本工种连续工龄的单位人事部门的盖章证明;(学生不提供)
3)交正面白底彩色免冠近照2寸4张。
九、联系方式
网站地址:www.hzrcz.com
服务热线:400-867-2009
教务电话:0571-88272987、88272986
服务Q
Q :35730636 微信号:rczed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