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产品特点
KL5LM(A)型矿灯是根据GB7957-2003《矿灯安全性能通用要求》和MT927-2004相关标准的有关规定,采用5Ah锂蓄电池为电源,以1W
LED为主光源。具有免维护、体积小、重量轻、照度高、寿命长、无腐蚀、充电快,使用安全等主要特点。当主光源损坏或点灯时间超过规定时间时,只需旋动一下三位置机械开关,辅助光源立即点亮,为井下人员提供了照明。
2.
主要用途及适用范围
KL5LM(A)型矿灯是煤矿井下工作人员随身携带的一种照工具。主要适用煤矿、化学矿山以及在隧道内工作的随身照明.
3.主要参数
序号 | 参数 | 单位 | 数值 |
KL5LM(A1) |
1 | 额定电压 | V | 3.4 |
2 | 额定容量 | Ah | 5 |
3 | 点灯时间 | h | 15 |
4 | 照度 | 点灯开始 | 1x | ≥1500 |
点灯11小时 | 1x | ≥1000 |
5 | 主光源 | 电压 | V | 3.4 |
电流 | A | 0.20 |
光通量 | lm | 50 |
色温 | k | 5000 |
6 | 循环寿命 | 次 | 600 |
7 | 外形尺寸 | 长 | mm | 104 |
宽 | mm | 42 |
高 | mm | 160 |
8 | 储存期 | 月 | 6 |
9 | 重量 | kg | 0.65 |
4.使用环境条件
矿灯在下列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
a)海拔高度不超过2000m;
b)环境温度0℃——+40℃;
c)平均相对湿度不大于95%(25℃);
d)无剧烈震动和冲击的场所;
e)周围介质无腐蚀性气体;
f)有溅水和淋水的场所;
g)有瓦斯和媒尘爆炸危险的场所。
5. 产品执行标准
GB7957-2003《矿灯安全性能通用标准》和企业标准Q/JGK018-2006《KL5LM(A)型矿灯》。

济宁高科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国家煤炭行业信息化先进企业、国家煤炭机械工业先进企业、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山东省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山东省双软企业、济宁市政府“十一五”重点扶持的电子信息骨干企业;公司具备国家计算机信息集成三级资质: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经营范围:镍氢电池及系列直流电源、矿灯等光电设备、充电设备计算机网络通信设备、工业自动化监测监控设备。公司以促进煤炭工业安全为己任,在半导体照明和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领域填补了国内空白,达到世界先进水平,走出了一条中小企业依托高科技产品,为社会提供优良服务,从而取得可持续发展的双赢之路。
· 1999年“嵌渗高能镍氢电池”项目列入国家火炬计划
·
2001年“本安微型矿灯”获发明专利授权,并获得“国家重点新产品”称号
· 2003年“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列入“国家安全生产科技发展计划”,通过国家安监总局科学技术成果鉴定
· 2005年 双光源矿灯和信息矿灯首家通过安标认证
· 2006年 磷酸铁锂矿灯首家通过安标认证
· 2006年
“煤矿安全生产自动化监测、监控和管理系统”列入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基金项目
· 2007年 LED光源项目与美国飞利浦流明(philips lumpileds
lighting)公司达成战略合作,煤矿照明实现了大功率、高亮度、自然光。
· 2008年 完成起草矿灯15项标准中的13项。
· 2008年
电动车单颗LED前照灯获得国家专利,使得电动车驾驶者的安全性得到大大提高
公司赢得业内各界广泛认可,先后成为“中煤劳保学会机电专委会”副主任单位;“中煤协会信息化分会”会员、“中国煤机协会”理事、“中煤协会”会员;“KJ型矿灯、矿灯保护器、矿灯用LED及光源组件”等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产品在数百家煤矿得以广泛使用,销量居行业前列。
公司秉承“做企业、干事业、行善事”的理念,循“干一番事业、交一片朋友”的原则,为客户提供超值服务,用国际领先技术争创名牌,力求为我国煤矿安全健康生产做出更大贡献。更多优质产品可点击
服务承诺
1.以系统无故障运行为质量目标。
2.提供24小时热线服务,解答咨询、提供支持、接收投诉。
3.定时对客户系统进行远程维护,早于客户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4.接到客户现场服务要求时,6小时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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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服务要求,第一时间提供方案。
7.三年内免费软件升级,如对硬、软件进行修改,向客户提供更改文件。
服务政策
1.在服务期间详细记录用户反映情况并填入《质量信息报告单》中。
2.2日内,服务人员把《质量信息报告单》,上报部门主管。
3.市场营销部组织技术开发部、生产制造部、品质保证部就《质量信息报告》中的问题分析原因,形成
解决方案,并填写《客户信息反馈自理单》及时反馈给用户。
4.属产品三包政策的产品,市场营销部根据《客户信息反馈处理单》,经总经理批准后,凭《退货单》
或《换货单》到物流中心办理产品退货或换货手续。
5.服务人员接听客户咨询电话时,根据所咨询内容,有秩序、有礼貌地回答客户的疑难问题,并填写
《用户咨询服务记录表》。
6.接听客户投诉电话时,应详细地的记录所投诉的内容,并填写《用户投诉服务记录表》。
7.《用户咨询服务记录表》经部门主客确认后,递交技术开发部,进行处理并返回,然后将结果通知
用户。
8.对用户接到《用户咨询服务记录表》的处理结果进行意见确认,并在《质量信息报告单》中进行记
录。
9.在《质量信息报告单》中用户提出的要求按规则处理。直到用户满意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