螺纹钢 - 化学成分检验
(1)检验方法:对上述化学成分进行检验分析时常用的标准检验方法如下: GB/T223、JISG1211?1215、BS1837、BS手册19等。
(2)成分指标:考核螺纹钢成分含量的指标主要有:C、Mn、P、S、Si等项,牌号不 同,含量各有差别,其大致范围为:C(0.10~0.40%)、Mn<1.80%、P<0.050 %、S<0.050%、Si(0.60~1.00%).
螺纹钢 - 表面质量
钢筋表面允许不得有裂纹、结疤和折叠。
钢筋表面允许有凸块,但不得超过横肋的高度,钢筋表面上其他缺陷的深度和高度不得大于所在部位尺寸的允许偏差。
螺纹钢 - 尺寸、外形、重量和允许偏差
1)公称直径范围及推荐直径
钢筋的公称直径范围为6~25mm,标准推荐的钢筋公称直径为6、8、10、12、16、20、25、32、40、50mm。 2)带肋钢盘的表面形状及尺寸允许偏差带肋钢筋横肋应符合下列基本规定: 横肋与钢盘轴线的夹角β不应小于45度,当该夹角不大于70度时,钢筋相对两面上横肋的方向应相反; 横肋与间距l不得大于钢筋公称直径的0.7倍; 横肋侧面与钢筋表面的夹角α不得小于45度; 钢筋相对两面上横肋末端之间的间隙(包括纵肋宽度)总和不应大于钢筋公称周长的20%; 当钢筋公称直径不大于12mm时,相对肋面积不应小于0.055;公称直径为14mm和16mm,相对肋面积不应小于0.060;公称直径大于16mm时,相对肋面积不应小于0.065。 3)长度及允许偏差a、长度:钢筋通常按定尺长度交货,具体交货长度应在合同中注明;钢筋以盘卷交货时,每盘应是一条钢筋,允许每批有5%的盘数(不足两盘时可有两盘)由两条钢筋组成。其盘重及盘径由供需双方协商规定。 b、长度允许偏差:钢筋按定尺交货时的长度允许偏差不得大于+50mm。 c、弯曲度和端部:直条钢筋的弯曲变应不影响正常使用,总弯曲度不大于钢筋总长度的40%;钢筋端部应剪切正直,局部变形应不影响使用。
螺纹钢 - 机械性能检验
1.力学性能
(1)性能指标:考核螺纹钢机械性能的检验项目包括拉伸试验(抗拉强度、屈服强度、延伸率)、弯曲试验(一次弯曲及反弯曲)。具体指标见表6—7—7所列。 (2)检验方法:①拉伸试验方法:常用的标准检验方法有GB/T228-87 、JISZ2201、JI SZ2241、ASTMA370、ГОСТ1497、BS18等;②弯曲试验方法:常 用的标准检验方法有GB/T232-88、JISZ2248、ASTME290、ГОСТ1401 9等。 (3)弯曲性能
按下表规定的弯心直径弯曲180度后,钢筋受弯曲部位表面不得产生裂纹。 牌号 公称直径a mm 弯曲试验 弯心直径 HRB335 6-25 28-50 3a 4a HRB400 6-25 28-50 4a 5a HRB500 6-25 28-50 6a 7a 4)反向弯曲性能
根据需方要求,钢筋可进行反向弯曲性能试验。 反向弯曲试验的弯心直径比弯曲试验相应增加一个钢筋直径。先正向弯曲45度,后反向弯曲23度,后反向弯曲23度。经反向弯曲试验后,钢筋受弯曲部位表面不得产生裂纹。 2.表面质量:钢筋表面允许不得有裂纹、结疤和折叠。 钢筋表面允许有凸块,但不得超过横肋的高度,钢筋表面上其他缺陷的深度和高度不得大于所在部位尺寸的允许偏差。
螺纹钢 - 有关注意事项
螺纹钢筋的成品质量随冶金熔炼炉次和热轧批次的工艺情况而有所变化,炉号和批号是抽样检验的基础。因此进口收用货部门和仓储部门要注意保留货物上的标记,出口企业和外贸部门也要按标准要求分清批次、炉号并提供质量证明书。
螺纹钢一般是裸装捆扎交货,存放时要注意防潮,锈蚀对螺纹钢的性能将产生不良影响
螺纹钢 - 识别伪劣螺纹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