磷酸脒基脲/脒基脲磷酸盐阻燃剂
价
格:1.80万元/T。详情请来电(020-61812645/6,18620983838)或发电子邮件(m8333@126.com)
规
格:白色晶体
商品简介:高档阻燃剂,不吸潮、不影响木材的油漆性能和粘合性能。成分为磷酸脒基脲-硼组合物
【高效P-N-B(磷-氮-硼)三元协效阻燃剂】。
详细描述
Woodguard® -105 Anti-Leaching Fire Retardant for Wood
维佳® -105抗流失型木材阻燃剂
维佳®-105抗流失型木材阻燃剂,系广州营林工程技术研究所在引进美国现行推广使用的Dricon木材阻燃剂技术的基础上,研制、出品的一种木质纤维材料专用阻燃剂。维佳®-105是在Dricon阻燃剂分子结构嵌入抗流失基团,因此防潮性能得到进一步的提高。经测定,维佳®-105阻燃剂的吸潮性和一般的木材的吸潮性基本一致。
维佳®-105与聚磷酸铵、磷酸脲等目前国内常用的木材阻燃剂相比,其优点是处理后的木材不吸潮、油漆性能和粘合性能好,阻燃剂不会渗析出板面或漆面,更不会使漆层发白、起泡。
维佳®-105阻燃剂是一种高效P-N-B(磷-氮-硼)三元协效阻燃剂,其中的磷元素、氮元素和硼元素协同作用,因而其阻燃性能比一元、二元阻燃剂要高得多。
维佳®-105中的硼元素除了具有阻燃功能外,同时又具有一定的灭菌和杀虫能力,是一种对人畜安全的木材防腐、防蛀剂,能防止木材受到木材腐朽菌、变色菌和昆虫的侵害。用维佳®-105处理的木材,经国家林业局林产品质量监检中心检测,达到中国林业行业标准LY/T 1636-2005《防腐木材的使用分类和要求》规定的C2类级别,应用于建筑内部及装饰、家具、地下室、卫生间等用途、环境下,可抵御蛀虫、白蚁、木腐菌等主要生物因子的侵害。
所以,使用维佳®-105处理木材,其颜色、吸湿性和物理力学性能基本不受影响,无毒,不污染环境。木材既获得优秀的阻燃效果,又具有一定的防腐防蛀能力。
组
成:高效P-N-B(磷-氮-硼)三元阻燃剂:羟甲基磷酸脒基脲-硼化物
外
观:白色固体粉末
包
装:压膜编织袋,内衬PVC/PE塑料袋
毒
性:无毒
腐 蚀 性:无腐蚀性
可 燃 性:不燃烧
用
途:用于木材及其他纤维素类材料的阻燃处理
储
存:于干燥处存放,避免雨淋和阳光下曝晒
要求用量:≥35~45 kg/m3(吸收干量,视木材树种、规格而定)
10%工作液要求浸注量≥350 kg/m3
12%工作液要求浸注量≥290 kg/m3
使用方法:
用于处理实木时,使用方法如下:
1
处理液的配制方法
根据阻燃性能的要求、处理液贮存和使用温度、以及木材渗透性的不同,将维佳®-105配制成百分比浓度为10%~15%的水溶液。在搅拌下将计量好的维佳®-105加入到盛有一定量软水的溶解罐(槽)中,搅拌直至完全溶解,得澄清的维佳®-105水溶液即可用于木材的加压处理。以配制100 kg浓度为10%的维佳®-105为例,配制方法如下:于容器中加入90 kg水,在搅拌下加入10 kg维佳®-105,继续搅拌至完全溶解即得到维佳®-105处理液。
如果因室内或水的温度过低而致使溶解速度太慢,可使用温度不超过80℃的热水溶解阻燃剂。
2
木材的维佳®-105阻燃处理
维佳®-105阻燃剂适于用多种方法对木材进行阻燃处理,处理液温度一般以常温(20~40℃)为宜。用真空/加压法处理,生产效率高,产品质量好。达到GB8624-1997 B1级(GB8624-2006 C级)标准所需维佳®-105的干用量一般为35~45kg/m3(按阻燃剂均匀浸透木材计),具体的用量与木材的树种、木材尺寸及阻燃剂浸入深度有关。
一般地,对于大多数木材,采用浓度为10~12%的维佳®-105水溶液处理可以达到GB8624-1997 B1级(GB8624-2006 C级)阻燃标准。对于少数难浸材种,如白松,可以采用较高的阻燃剂浓度(一般13~15%)和较长的浸注时间。通常,前真空时间为30~45min(真空度0.09~0.095 MPa),大多数阔叶材(如水曲柳、白桦、榆木、椴木等)的加压时间30~45min(压力1.2MPa),红松的浸注时间为2~2.5h(压力1.4MPa)。由于木材产地、边心材分布等许多因素均影响木材的浸注性能,即使同一种木材也可能表现出较大的浸注性能差异,因而建议对于每一批木材都进行浸注试验以确保必要的阻燃剂载药量,同时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为了节约阻燃剂,建议采用刨光材或规格材,这样阻燃处理后精加工不需要太大的加工余量。此外,对于厚度较大的木材构件,不必将木材完全浸透,而通常只需要阻燃剂的有效浸注深度(扣除加工的影响)达到5~7mm即可,此时,建议采用浓度较高的阻燃剂处理液。
对于生产效率、阻燃性能要求不高的场合,或者单板的阻燃处理,可以采用常压浸渍等简单方法进行木材的维佳®-105阻燃处理。
3
处理液的回收循环利用
每次处理后剩余的处理液,回收后不需要进行处理便可直接再次利用。除非长时间暴露于空气中造成溶剂大量蒸发,否则处理液的浓度基本不变,处理液的浓度也不因处理木材次数的变化而发生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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