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沈阳报纸声明公告的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1、企事单位及个人所有权证、照、章、票据,资质证、照、章等丢失,损毁,灭失,变更,注销必须在当地主流报纸刊登声明公告。
2、必须按照主管部门规定的内容,格式及刊登的次数刊登。
3、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不同的证件应在不同的报纸上刊登。
4、在补办相关证件时,必须携带刊登有本证件声明的报纸,而且报纸是带有出版日期和报头完整的页面,裁剪无效。
5、注销公告,减资公告等声明须在见报一定期限后方可到主管部门办理相关事宜。
6、辽宁沈阳的主流报纸是辽宁日报、辽沈晚报、时代商报、华商晨报、沈阳日报、沈阳晚报、其中辽宁日报、辽沈晚报、时代商报、华商晨报为省级报纸;沈阳日报、沈阳晚报为市级报纸。
以下为沈阳各报纸声明公告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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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事业、个人 各类证照 |
注销 减资公告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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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晚报 |
100元/证 |
200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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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沈晚报 |
50元/行(14字) |
400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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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商报 |
100元/证 |
200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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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晨报 |
100元/证 |
200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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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日报 |
300元/证 |
500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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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日报 |
10元/字 |
2200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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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务报 |
500元/证 |
500元起/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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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报办理电话:13898848137
联 系 人: 王 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