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子皮带秤的设计、安装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计量
检定规程及DTII带式输送机设计手册的要求。
2、电子皮带秤的精度应符合设计精度0.25级的要求。设备所使用的
传感元件应适应长期运行和恶劣环境工况的要求,传感器输出的信号有较
强的抗干扰能力。
3、设备应具有称重、显示等功能。就地显示,在集中控制室通过输
煤程控系统进行累计打印。
4、电子皮带秤的外购件均应选用名牌优质产品,并具有电子皮带秤
检验合格证书。所有外购件供方应进行检测,如发生质量问题均应由供方
负责解决。外购件的选型应由需方认可。
5、电子皮带秤应能适应皮带机倾斜角度0—18°,测量精度不受影
响。
6、采用全悬浮四称重托辊形式,每台秤体应采用全悬浮不少于四个
称重传感器的结构,具有链码校保证称量精度。并应适用于动态自动链码
及静态挂码校验方式。
7、根据中国质量计量技术委员会建议“皮带秤实物检测装置作为检
定0.5级、1级和2级皮带秤的主要标准器具进行首次检定和使用中检验”
,供方应对皮带秤进行首次实物检测,并提供试验报告。试验报告可随设
备一同提供给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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