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进口手续相对比较麻烦:注册批号,中文标签,卫生标签,产地证书等。化妆品关税在6.5%-15%,1增值税17%,消费税10%。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的,应提交下列材料:
韩国化妆品进口包清关的物流公司
我司在中国沿海香港、深圳、广州、东莞、苏州、上海、天津等城市设立分公司及办事机构,成为了国内企业与世界各国进出口业务
我司服务范围:二手机械,原木,食品,化工,日用品。欢迎您的来电
进口物流部联系人:郭小姐
直线手机:13631203967
东莞热线:0769-89830068
上海热线:021-60341038
QQ:2720274430 邮箱:2720274430@qq.com
可操作地点:
1:上海 外港口岸、洋山港口岸、吴淞口岸、外高桥保税区、浦东机场)
2:深圳区(皇岗口岸、文锦渡口岸、蛇口、盐田、福田保税区、深圳机场、赤湾码头、妈湾码头、SCT码头)
3:东莞区(太平港、沙田码头、龙通码头、常平铁路海关、虎门港、麻涌港、寮步海关、长安海关、雁田海关)
4:广州区(黄埔老港、黄埔新港、文冲码头、乌冲码头、集司码头、开发区新沙港、市区新风港、番禺莲花山港)
5:佛山区(佛山澜石港、南海九江港、南海三山港、顺德勒流港)
6:中山区(中山港、小榄港、神湾港 )
7:珠海区(九洲港、高栏港区、洪湾港区、前山港区、井岸港区、唐家港区、斗门港区、湾仔港区、桂山港区)
8:惠州区(荃湾港、澳头、马鞭洲、惠东沿海)
9:其他 (天津、青岛、厦门、大连......)
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的,应提交下列材料:
1. 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申请表;
2. 产品配方;
3. 产品质量标准;
4. 经卫生部认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按下列顺序排列:
A. 检验申请;B. 检验受理通知书;C. 产品说明书;D. 卫生学(微生物、理化)检验报告;D. 毒理学安全性检验报告
5. 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拟专为中国市场设计包装上市的,需同时提供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 提供成分含量。
6. 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
7. 进口化妆品报关需提供其中文标签、货物入境检验检疫通关单、产品成分表、合同、装箱单和报检、报关委托书等手续。
请注意:化妆品进口时是要备案的,否则不可以进口。在货物清关时,先向海关递交化妆品备案书,用于通关。然后和报关资料一起递交给海关,海关就可以放行。
进口化妆品报关时需要客户提供其中文标签、货物入境检验检疫通关单、产品成分表、合同、发票、装箱单和报检、报关委托书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