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注册简单,关键是公司后续的管理和税务申报。其实如果您成立一间香港有限公司,在注册之初是不分离岸公司还是本地公司,都是同一注册。这点在您公司办理完成后查册公司,公司性质一栏显示的是“本地企业”就可以看出来。这个也就说明了香港公司都是统一管理的。
成立香港公司要注意以下几种情况:很多客户会以为成立香港公司后,不论在世界何处做生意,只要不在香港当地营业,便无需缴纳任何的税务也不需要出具任何的财务报表(通常是做零申报),这完全是一种错误的概念。
香港有限公司报税可分为两种:
第一,DORMANT A/C(零申报/业务不活跃审计报告),同时满足以下条件适用:
1.没有购买任何物业、资产;
2.没有任何银行出入记录(银行月结单);
3.没有经营任何业务,(包括香港本地业务和海外业务)。
第二, AUDITOR'S REPORT(核数师报告)
《香港公司法》规定:任何香港有限公司每年都必须递交核数师报告,交代该年度内公司所从事的一切业务。无论公司有无盈利都必须递交报告。
因为香港实行来源地征税原则,如果公司的盈利并非在香港产生,则香港税务局就无权要求该公司缴交利得税,可以向香港申请海外利得免税,获批准后就可豁免相应税款,但必须要做一份相应的核数师报告。
那为何“无需做核数师报告”的观点会在许多公司中流传呢?因为核数师报告并非任何人都可以做。必须持牌的CPA注册会计师方有资格出具核数师报告。内地的许多商业咨询公司并不拥有合格的注册会计师来完成核数师报告。因此,为了避免麻烦与怀疑便声称“无需做核数师报告”或“只需要做业务不活跃的核数师报告”。此种行为会给客人带来极大法律隐患。对此如果有任何疑问,您可致电香港税务局查询。
当然,有些客人长期做业务不活跃的核数师报告,并且不经过香港进行业务,对此香港税务局是很难采取法律行动的。但一旦客人经过香港,就很可能收到法庭传票,甚至被拘留。这些经历将是十分惨痛的。
综上所述,向税务局递交核数师报告对于香港有限公司是相当重要的,而且香港公司法规定每间香港有限公司必须每至少年做一次核数,这是每一间香港有限公司的义务。
因为一间香港公司,只要有业务往来,规定必须做核数师报告,在做核数师报告的同时由香港会计师去向香港税务局申请海外利得免税,这样才是一个合理合法的程序。香港公司的免税不是与生俱来的,所有的一切都是需要经过申请的,通常情况下香港公司的免税申请是在18个月以后,就是进行第一次报税的时候(香港公司报税和缴税是两件事情,报税不一定需要缴税),有很多客户会问到那我是不是在第一年不需要缴纳任何税务了,其实这里面也有个陷阱,你第一年是否需要缴纳税务是在18个月以后才能裁定,如果免税没有申请成功税都是需要补上的,但是香港是一个按立法的地区,您只符合免税的条件那么申请免税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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