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未再加工证明:按照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原产地规则中的直接运输标准的规定,经第三方转运的进口货物,进口申报时须向海关提交在转运地未再进行加工的证明文件,才能享受有关优惠。
由于您的货物在出口过程中经香港转运,而货物确实为我国国产,需要提供出口商品在港未进行加工的证明,也就是将由我国大陆商检局签发的可享优惠关税的原产地证明(如FORM A、FORM B、FORM E、FORM F、FORM R 等)送至香港中国检验有限公司(简称香港中检公司)进行认证和签字盖章。
“未再加工证明”的英文为“THIS IS TO CERTIFY THAT THE GOODS STATED IN THIS CERTIFICATE HAD NOT BEEN SEBJECTED TO ANY PROCESSING DURING THEIR STAY/TRANSHIPMENT IN HONG KONG”。 中文为:“兹证明该证书所列商品在香港停留/转运期间未进行任何加工”。
该声明加注在已签发的原产地证的官方声明栏,加盖香港中检公司或澳门中检公司的印章,签署人手签并注明加签日期。3 特殊情况,香港中检公司也可以签发单独的“未再加工证明”。 香港中检公司未再加工证明 我公司代办出口文件1个工作日即可出证。
我公司经海关总署、贸促会、商检局等注册批准,可为没有进出口权备案 的企业提供商检报关、原产地证、贸促会证明书、大使馆认证 等进出口代理服务。欢迎来电垂询!服务热线 :0755-25126040
出证机构——香港中检公司简介:
按照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原产地规则中的直接运输标准的规定,经第三方转运的进口货物,进口申报时须向海关提交在转运地未再进行加工的证明文件,才能享受有关优惠。由于香港的特殊地理位置,中国内地 的进出口货物很大一部份要经香港转运。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授权香港中国检验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香港中检公司 ) 对上述优惠协定项下商品的原产地证书加签“未再加工证明”。
价格体系:
办理普惠制产地证(Form A)的未再加工证明:258元
办理亚太原产地证(Form B)的未再加工证明:516元
办理东盟原产地证(Form E)的未再加工证明:516元
办理中智原产地证(Form F)的未再加工证明:516元
办理中巴原产地证(Form P)的未再加工证明:516元
办理中秘原产地证(Form R)的未再加工证明:516元
办理中新原产地证(Form N)的未再加工证明:516元
其他事项:
一、经香港转输中国内地优惠原产地证项目的商品,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才能享受关税优惠待遇:
1、原产地证书。2、货物发票。3、联运提单。4、未再加工证明
二、申请人必须确保货物在香港逗留期间未作任何加工、拆箱、检验、重包装及替换其他产品,方合申请要求。申请人请在货物到达香港两天之前向中检公司签证服务部办理申请手续,并提交下列文件:a .据实填报之正本申请单;b .优惠原产地证书正本及影印件各一份;c .发票影印件;d .联运提单 / 空运单影印件;
三、中检公司将对货物进行随机抽查。
四、申请人在递交申请时需缴付签证费用,如客户因提供假单证导致拒签,所缴费用将不予退还。
五、经审核查验通过后,香港中检公司将在客户提供的优惠原产地证书正本上加盖“未再加工证明”并签字,客户将凭此及其他文件向到货港中国海关申请关税优惠。未再加工证明”的中文为:“兹证明该证书所列商品在香港停留/转运期间未进行任何加工”。英文为“THIS IS TO CERTIFY THAT THE GOODS STATED IN THIS CERTIFICATE HAD NOT BEEN SEBJECTED TO ANY PROCESSING DURING THEIR STAY/TRANSHIPMENT IN HONG KONG”。
六、签证后,客户如对其货物在香港中转时进行任何变更、加工、处理而导致未能享受中国海关关税优惠,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