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沉降区地裂缝长期监测 任务
为了分析和掌握地面沉降变化动态及其发展趋势, 应对地面沉降引起的地裂缝进行长期 系统的连续监测,具体包括:
a)地裂缝两盘位移(水平及垂直位移量)监测;
b)地裂缝带沿走向延伸增长及向深处发展加深监测;
c)地裂缝带地面变形(隆起、下沉、岩土体位移、扭错及新生裂缝)监测;
d)地裂缝带地面建筑物及构筑物的变形破坏监测;
e)地裂缝区地下水动态监测。

观测周期:
沉降观测点埋设完毕并稳定后,连续往返观测两次,取其平均值作为沉降观测点的初始值;荷载变化期间的观测周期要求:
施工期间地下室每层观测一次,地上部分每两层观测一次;基础周围大量积水、挖方、降水及暴雨后应观测;出现不均匀沉降时,根据情况增加观测次数;结构封顶至工程竣工,观测周期按下列要求进行:均匀沉降且连续三个月内月平均沉降量不超过
1mm时,每三个月观测一次;连续两次每三个月平均沉降量不超过2mm时,每六个月观测一次;交工前观测一次;竣工后,第一年观测2次,以后根据实际情况及按照《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 8-97的要求来决定观测次数。直至建筑物达到基本稳定(1mm/100d)时,停止观测。

观测周期:
沉降观测点埋设完毕并稳定后,连续往返观测两次,取其平均值作为沉降观测点的初始值;荷载变化期间的观测周期要求:
施工期间地下室每层观测一次,地上部分每两层观测一次;基础周围大量积水、挖方、降水及暴雨后应观测;出现不均匀沉降时,根据情况增加观测次数;结构封顶至工程竣工,观测周期按下列要求进行:均匀沉降且连续三个月内月平均沉降量不超过
1mm时,每三个月观测一次;连续两次每三个月平均沉降量不超过2mm时,每六个月观测一次;交工前观测一次;竣工后,第一年观测2次,以后根据实际情况及按照《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 8-97的要求来决定观测次数。直至建筑物达到基本稳定(1mm/100d)时,停止观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