艳丽为您提供以下服务范围:
1、 代理企业建账、记账、报税、整理旧账、财务审计;
2、 工商年检、税务年审、审计报告、汇算清缴;
3、 各类公司注册、验资、变更、延期、注销咨询;
4、 香港公司、美国等海外公司注册及咨询;
5、 协助申请一般纳税人认定、转正;
6、 代理进出口权的审批,代理出口退税;
7、 资产评估的办理咨询;
8、 商标、专利申请办理咨询;
9、 POS刷卡机快速安装办理;
10、收购公司,代缴社保;
我公司是一家成立多年,实力雄厚,经验丰富的专业机构。拥有会计师、税务师、工商注册、代理记账等各类专业人才,能为企业提供工商财税代理、免费咨询、评 估、审计、培训、税收筹划等全方位的服务。自成立以来, 我们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在服务中始终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的立所宗 旨,让我们的价值不仅体现在工作的成果上,更贯穿于服务的过程中。
商标的意义:
1.商标是具有显著性的标志,既区别于具有叙述性、公知公用性质的标志,又区别于他人商品或服务的标志,从而便于消费者识别。
2.商标具有独占性。
3.商标具有价值。
4.商标具有竞争性,是参与市场竞争的工具。
理想的商标应具备五种特性:识别性、传达性、审美性、适应性、时代性。
A识别性:是商标最基本的功能,商标的特殊性质和作用决定了商标必须具备独特的个性,不允许雷同混淆。
B传达性:个性特色越鲜明,视觉表现感染力就越强,刺激的程度就越深。现代商标不仅仅是起到了商品的区别标记作用,还要通过商标表达一定的含义,传达明确的信息,包括企业的经营理念,产品性能用途等,从这个意义上讲,商标应如同信号一样确切,易于辨识了解。
C审美性:商标应该简洁、易读、易记,应具有简练清晰的视觉效果和感染力。
D适应性:商标的表现形式还必须适应不同材质、不同技术、不同条件的挑战,无论黑白彩色,放大缩小如何变化,都要尊崇系统化和标准化的规定。
E时代性:商标必须适应时代的发展,在适当的时候进行合理的调整以避免被时代所淘汰。
一、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指专利权人、专利申请人或者其他权利人作为让与人,许可受让人在约定的范围内实施专利,受让人支付约定使用费所订立的合同。
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工作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为了切实保护专利权,规范交易行为,促进专利实施而对专利实施许可进行管理的一种行政手段。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和国家知识产权局第十八号局长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生效日起3个月内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地方知识产权局办理备案。对备案审查合格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地方知识产权局将给予备案合格通知书及备案号、备案日期,并将通知书送交当事人。
三、办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的管理部门
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全国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备案工作;
涉外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司市场处办理;
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广州、武汉、沈阳、西安、石家庄五城市知识产权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专利合同的备案工作。
四、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让与人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让与人包括合法的专利权人、专利申请人或者其他权利人;
经专利权人特别授权的一方也可以作为让与人对第三方许可;
一项专利或专利申请有两个以上的共同专利权人或者专利申请人的,让与人应当为全体专利权人或专利申请人。
五、办理专利实施许可备案的期限
鉴于专利权的时效性、稳定性,当事人应当在专利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到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的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六、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的效力
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是办理外汇、海关知识产权备案等相关手续的证明文件;
经过备案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许可性质、范围、时间、许可使用费的数额等,可以作为人民法院、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进行调解或确定侵权纠纷赔偿数额时的参照。
七、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
可以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监制的合同文本;
采用其他合同文本的,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八、专利许可备案代理
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场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办理合同备案的,应当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在国内办理合同备案的,可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由当事人一方办理合同备案的,应当提交对方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中介机构办理合同备案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出具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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