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2015年巴西消费类电子及影像电子贸易展览会(PIB 2015)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国数码影像产品、消费类电子产品以及通讯产品的出口,扩大该领域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我司将继续组织国内相关企业参加2015年8月25日至27日在巴西圣保罗举办的2015年巴西消费类电子及影像电子贸易展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会介绍
展会名称:2015年巴西消费类电子及影像电子贸易展览会
展会时间:2015年8月25日-27日
展会地点:巴西圣保罗
展馆名称:北方展览中心(Cidade Center Norte)
展会概况
巴西消费电子及影像贸易展览会由世界知名展览集团--励展博览集团主办,是南美地区规模最大、影响最深、效果最好的影像类专业展览会。
展会举办初期,名称为巴西国际影像贸易展览会。作为南美地区的专业展会之一,2010年起,该展会同期推出的电子消费品展得到了国际电子行业各大品牌的支持与参与,其中包括世界知名公司:西门子、索尼、松下、东芝、三星、飞利浦、摩托罗拉、以及PHIN、ZIL、TOSJ等。2013年展会改名为巴西影像及电子贸易展览会,展会分为数码影像区和电子消费品区。主办单位将在展会期间同时举办多种宣传活动,范围覆盖连接影像发展和贸易专业需求的各个部门,买家之间互相交流经验和发表潮流信息,拉近了彼此之间的距离。
市场概况
由于2014年世界杯、2016年奥运会等重大世界性体育赛事将在巴西举办,作为金砖五国之一,巴西经济的快速增长及巨大的市场潜力,使得其市场越来越受到国内企业的重视。近两年国内参展企业数量屡创新高,该展会是我国影像产品以及电子消费产品进入南美市场的最佳途径。巴西是南美第一大国,其经济总量居南美首位,对周边国家有很强的辐射能力,巴西国际电子消费品展将会吸引大批南美地区客商到会洽谈。参加此次展览会对扩大产品宣传,开拓南美各国市场非常有利。
上届回顾
2014年该展共吸引了来自多个国家和地区的220家企业前来参展,专业贸易人员达35,000余人。展出面积共计20,000平方米,参展企业遍布全球42个国家,有34家各国媒体参与宣传报道。绝大部分参展企业均认为巴西市场发展潜力巨大,并表示今后几年将会考虑继续参展。
此展长期以来一直是国际知名影像类企业向南美乃至整个美洲市场展示自身最新技术及产品的最佳平台,其目的在于满足摄影部门、电子消费品领域(等离子监控器,MP3)和移动技术(尤其是移动电话)的各种需求。
观众来源
数码影像产品及消费类电子产品行业内的采购商、采购集团、贸易商、批发商、零售商及终端客户等。
二、展出内容
(一)数码影像区 产品类别:
1.光学镜头、光学附件、其他光电类产品、传统及数码照相机和摄像机、摄影摄像器材;
2.摄影摄像配件及附件、数字相机及配件、光学相机、透镜、相机外围产品(电池等)、数字存储媒体装置、影像图像处理、图像输出设备(数字照片打印机)、耗材、彩色显示器、复制设备、照片鉴定系统、储存和编文件设备、影像消费品、胶片和数字存储媒介;
3.数字图像处理、数字望远镜、家庭打印、移动成像、LED显示技术、家庭影院、幻灯技术和附件、成像服务等、专业照相机和灯光系统、摄影工作室器材、大开本印刷、照相洗印服务材料、成像服务、数据/录像放映机、交互式演示系统、专业录像/音响技术、控制技术和网络等。
(二)电子消费品区 产品类别:
1.家庭娱乐、网络:液晶电视机、DVD、录像机、录音机、多媒体、遥控、遥感、有线、无线装置(蓝牙、DECT等);
2.数字音视频娱乐:数字照相机、数字摄像机、数字音乐、高保真音响器材、环绕和多频道音响系统、家庭影院、高保真录像、模拟收音和DAB接收系统、移动电视和录像机;
3.通信、娱乐、音像媒体:移动电话、手机和在线服务、MP3、MP4、数字影像、视频产品、笔记本电脑、游戏和娱乐软件。
4.其他消费类电子产品:充电器、电池、存储设备、连接线等。
三、银行账户信息”)。汇款时,请注明“2015年巴西影像贸易及消费电子展”字样。参照国际展会的参展规范,本着参展自愿、风险共担的原则,报名后退展的企业,服务费将不予退回。自展会开幕日往前推算,在3个月及以上退展的,已付款项中的服务费、展位定金及其他已发生且不能取消的费用将不予退回;在3个月以内退展的,已付款项中的服务费、全额展位费及其他已发生且不能取消的费用将不予退回。
3.我司在收到上述表格后,将统一向各参展单位确认展位,安排相关事宜。展位分配将考虑报名及付款先后次序。我司保留展位分配的权力。
4.参展单位须配合我司的组团工作,在告知的规定时间内办理各项手续(如:支付参展费用、办理护照及签证申请、安排展品运输、确认行程安排等)。因参展单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而导致参展工作无法顺利进行的,参展单位承担全部责任,与我司无关。
5.参展单位因未在我司告知的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参展的,参展单位还须承担已发生的其他费用。我司保留对其展位进行处理的权力。
6.参展单位自觉遵守途径及展会所在国家与地区的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保证不在展会上展出侵权或可能侵权的产品和技术,同时,加强对自身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因参展单位违反途径或展会所在国家与地区的法律法规而产生的后果,由参展单位自负。我司不承担责任。
7.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或非我司责任(上述“四、参展手续”中第5款情况除外)导致出展计划无法履行的,我司应及时通知各参展单位,并退回参展单位已交付的除已发生费用外的其余款项。
四、报名截止日期
报名将于2015年5月31日截止。
联系我们:
北京诚远国际展览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 俊 18611692371
【电 话】010-56592371
【传 真】010-56592370
【Q Q 】2739597989
【邮 箱】zj9237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