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名: 叔丁基对羟基茴香醚;丁基大茴醚;BHA
分子式:C11H16O2
分子量:180.25
性状:白色或微黄色结晶状物,熔点48~63℃,沸点264~270℃(98 KPa),高浓度是略有酚味,易溶于乙醇(25 g/100 mL,25℃)、丙二醇和油脂,不溶于水。BHA对热稳定,在弱碱条件下不易被破坏,与金属离子作用不着色。
丁基羟基茴香醚(BHA),也是一种人工合成的抗氧化剂,常温状态下为白色或微黄色结晶状粉末,有特异酚类臭味及刺激性气味,通常是两种异构体的混合物。长期贮藏则带黄棕色。可压缩成重几克的圆柱体。不溶于水。3-BHA的抗氧化效果比2-BHA强1.5-2倍,两者合用有增效作用。是脂溶性抗氧化剂中常见的一种,易溶于油脂,用于防止食品油脂的氧化酸败及油烧现象。
用途:作为脂溶性抗氧化剂,适宜油脂食品和富脂食品.
BHA可用于油脂、奶油、干鱼、贝类制品及其干制品,其使用量低于0.2 g/kg;用于冷冻鱼、贝类及冷冻鲸鱼肉的浸渍液,低于1 g/kg;用于口香糖、泡泡糖,低于0.75 g/kg。
FAO/WHO(1984)规定:BHA用于一般食用油脂,最大使用量为0.2 g/kg。与二丁基羟基甲苯合用时,没食子酸酯、特丁基对苯二酚合用时,没食子酸不得超过100mg/kg,总量为0.2g/kg;用于人造奶油,单用或与二丁基羟基甲苯、没食子酸酯类混合使用时,没食子酸酯类不得超过100mg/kg。不得用于直接消毒,也不得用于调制奶及其制品。日本规定:在油脂、奶油中使用低于0.02%;鱼、贝类冷冻品浸渍液用量低于0.1%。
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1996)中规定:丁基羟基茴香醚可用于食用油脂、油炸食品、干鱼制品、饼干、方便面、速煮米、果仁罐头、腌腊肉制品、早餐谷类食品,其最大使用量为0.2g/kg。
在动物油中用量为0.001%~0.01%;植物油,0.002%~0.02%;焙烤食品,0.01%~0.04%;谷物食品,0.005%~0.02%;豆浆粉,0.001%;精炼油,0.01%~0.1;糖果、口香糖基用量可达0.1%。
在动物油中用量为0.001%~0.01%; 植物油,0.002%~0.02%;
焙烤食品,0.01%~0.04%; 谷物食品,0.005%~0.02%;
豆浆粉,0.001%; 精炼油,0.01%~0.1;
规 格:美国食品 FCC-IV标准。
含量(干基汁),% 98.0~102.0
熔点:℃ 148~151
重金属(Pb)% ≤0.001
灰份(硫 酸盐),% ≤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