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188 6593 7051
评估技术,这个东西,相当扯淡,(大部分的中介公司在评估技术的时候,更愿意用非专利技术来出评估报告,这样可以起到增资的作用,但是实效不大。最重要的是市场的需求是什么?是技术吗?不是。我说说当前我国无形资产的状况,你就知道评估技术到底在无形资产中在国内的现状了。
利用无形资产质押融资,在我国经过多次试点,却始终难以推广,原因在于无形资产价值较难确定,并存在减值风险和变现困难等问题。因此,要发展我国的无形资产质押融资,必须制定完善的操作规范和登记管理制度,建立风险分散和补偿机制,完善无形资产产权交易市场和中介服务(财务公司,其他中介机构,重要的是价格可以谈的,重要的是技术含量问题。),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参考:2005年,第22号文件,2006年公司法27条。企业所得税66条,67条。)
随着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影响的日益加深,企业融资难问题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为了帮助企业摆脱资金困境,湖南、北京、成都等省市的知识产权局,纷纷采取措施,与银行、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合作,进行金融创新,推出了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为拥有专利、商标、版权的知识型、技术型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或贴息,不仅为部分中小企业提供了资金,还有效促进了企业的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受到各界的广泛支持和赞誉。(华北地区已经比较成熟,市场范围大概有5年左右的市场开发,各公司都非常清楚这部分的技术价值,华南地区,受各贷款业,垫资类而普遍存在对技术性忽视,而对利益最大化保持绝对的判断,而导致中介公司处于蓄势阶段。)国家知识产权局也于近期选择了北京海淀区、长春市、南昌市、湖南湘潭、广东佛山以及宁夏的知识产权局作为全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单位,希望通过试点,在全国更大范围内推广这一业务。事实上,利用无形资产质押贷款,在一些发达国家已成为一种较成熟的融资方式,有效促进了科技型企业的创新发展。
一、我国无形资产质押发展历程
无形资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可依法转让的商标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等移交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以督促债务人履行义务,保障债权人实现权利的一种担保制度。在质押关系中,债务人或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用以质押的无形资产为质押物。无形资产质押贷款为科技企业融资开辟了新渠道,对于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实施品牌战略及促进金融流通、防范金融风险、优化资金资源的配置提供了新的思路。(作用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