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LED照明产品的安全性,UL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评估,有无触电危险(Risk of Shock);有无火灾危险(Risk of Fire);有无机械伤害(Risk of Personal Injury)。
触电危险是指,当施加在人体上的电压大于30 V rms或60 V dc (干燥环境下),大于15 V rms或30 V dc(潮湿环境下),且流经人体的电流大于5.0 mA rms 或5.0 mA dc时,人体存在触电危险。
LED把电能转化为可见光和热能,电能量和热能量都可能导致火灾的发生。火灾危险的产生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分析:电能量和热能 量。目前,UL标准是通过产品成品温升测试来评估火灾危险的,未来有可能会建立“免温升测试”标准。
照明产品可能会对人体造成的机械伤害主要包括相干光对视网膜的伤害、UV 伤害、电磁辐射等。目前美国和加拿大都没有针对这方面的强制标准或法规出台,欧洲的现行强制标准是IEC 62471或IEC 60825。但UL的研发中心正在关注CDRH、 ANS、ACGIH、IESNA、CIE、IEC等组织的做法并将出台相应的标准,而加拿大则正在开发C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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