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电品,常规标准型号现货供应,可接受非标型号电机的设计与制造
Z2系列电机适用于机床、舰艇、轨道交通、印刷等行业;发电机可作为动力电源。七号机座以上配有独立风机,以下为自扇冷;标准额定电压为110V/220V,励磁电压为110V/220V电动机励磁方式为并励;发电机标准额定电压为115V/230V,励磁方式为复励;也可派生其它电压;功率范围为0.4-200KW;额定转速为3000/1500/1000/750/600RPM;绝缘等级定子为B级,转子为F级;按装方式、接线盒位置、何种反馈等可根据用户要求;电机提供有接地标注的接线柱。
订货前,客户需提供电机型号、功率、转速、电压、按装方式、反馈方式、出线盒位置等,如非标准电机还需提供相应的参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