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主观意识借助实体或者虚拟表现、构成客观阐述形态、结构的一种表达目的的物件(物件并不等于物体,不局限于实体与虚拟、不限于平面与立体)。
模型构成形式分为实体模型(拥有体积及重量的物理形态概念实体物件)及虚拟模型(用电子数据通过数字表现形式构成的形体以及其他实效性表现)。
模型展示形式分为平面展示和立体展示(标识是平面展示的一种例如图册示例图)。
实体模型从表现形式分为静模(物理相对静态,本身不具有能量转换的动力系统,不在外部作用力下表现结构及形体构成的完整性)、助力模型(以静模为基础,可借助外界动能的作用,不改变自身表现结构,通过物理运动检测的一种物件结构连接关系)以及动模(可通过能量转换方式产生动能,在自身结构中具有动力转换系统,在能量转换过程中表现出的相对连续物理运动形式)。
虚拟模型分为虚拟静态模型、虚拟动态模型、虚拟幻想模型。
模型≠商品。任何物件定义为商品之前的研发过程中形态均为模型,当定义型号、规格并匹配相应价格的时候,模型将会以商品形式呈现出来。
从广义上讲:如果一件事物能随着另一件事物的改变而改变,那么此事物就是另一件事物的模型。模型的作用就是表达不同概念的性质,一个概念可以使很多模型发生不同程度的改变,但只要很少模型就能表达出一个概念的性质,所以一个概念可义通过参考不同的模型从而改变性质的表达形式。
当模型与事物发生联系时会产生一个具有性质的框架,此性质决定模型怎样随事物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