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巴产地证|FORM P|中巴证明书|原系统出中巴证书|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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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巴产地证 (FORM P)介绍:
中巴产地证FORM P
中巴产地证FORM P的签发,限于已公布的《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区协定》项下给予关税优惠的产品,这些产品必须符合《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具体可以查看《中巴产地证FORM P贸易协定》纲要或者详细阅读《中巴产地证FORM P贸易协定》。
中国与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中巴产地证)的英文名称是:Certificate of Origin China-Pa-kistan FTA (Combined Declaration and Certificate),因为证书号的首字母是P,因此也简称为。中国产品出口巴基斯坦,出口商可以到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发Form P,巴基斯坦的进口商可以得到进口减税或免税。同样巴基斯坦产品进口到中国,我国进口商凭巴基斯坦有关当局签发的Form P申报,也可得到进口减税或免税。
中巴产地证FORM P的填制:
第一栏:出口商的名称,地址,国别;
第二栏:收货人的名称,地址,国家;
第三栏:生产商的名称,地址,国家;
第四栏:运输方式及路线;
第五栏:由进口成员方的海关当局在该栏简要说明根据协定是否给予优惠待遇。申请单位应将此栏留空;
第六栏:项目编号;
第七栏:唛头及包装编号,包装数量及种类,商品说明及HS编码;
第八栏:原产地标准;
第九栏: 毛重或其他数量及价格(FOB;
第十栏:发票号及日期;
第十一栏:备注;
第十二栏:出口商声明;
第十三栏:签证当局证明。
能对国外在进出口时对客户产生一定的关税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