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照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疏散走道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小于0.51x;
2.人员密集场所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1.01x;
3.楼梯间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5.01x;
4.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烟与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其它房间的消防应急照明,仍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
防火间距还应满足消防车的最大工作回转半径和扑救场地的需要。建筑物高度不同,需使用的消防车不同,操作场地也就不同。对低层建筑,使用普通消防车即可;而对高层建筑,则还要使用曲臂、云梯等登高消防车。考虑到扑救高层建筑需要使用曲臂车、云梯登高消防车等车辆,为满足消防车辆通行、停靠、操作的需要,结合实践经验,规定一、二级耐火等级高层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3m
各大医院都具有规模大、楼层高、布局复杂、人员多而且流动频繁等特点,更是人员密集之地。一旦发生火灾,疏散难、扑救难,损失严重,后果不堪设想。所以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保养,并使其充分发挥作用,是消防安全管理的基础。
我国城市的各类建筑均已安装了消防系统,但系统运行后的维修保养工作往往得不到足够的重视,目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大部分火灾,都是由于没有消防设施,或消防设施平时维护保养不好,在关键时刻不能正常投入使用而造成的,例如:江苏无锡高层住宅火灾案,而这些都是可以完全避免的,只要平时能对消防系统进行必要的维护和保养,就可以避免损失或将损失降至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