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维保内容:
水泵接合器
1、检查橡胶垫圈等密封件有无损坏、老化或丢失等情况。
2、检查外表油漆有无脱落,有无锈蚀,如有应及时修补。
室内消火栓
1、消火栓和消防卷盘供水阀不应有渗漏现象。
2、消防水枪、水带、消防卷盘及全部附件齐全良好,卷盘转动灵活。
3、报警按钮、指示灯及控制线路功能正常,无故障。
4、消火栓箱及箱内配装的消防部件的外观无破损、涂层无脱落,箱门玻璃完好无缺。
5、消火拴、供水阀门及消防卷盘等所有转动部位应定期加注润滑油。
室外消火栓
1、用专用扳手转动消火栓启闭杆,观察其灵活性。必要时加注润滑油。
2、检查橡胶垫圈等密封件有无损坏、老化或丢失等情况。
3、检查栓体外表油漆有无脱落,有无锈蚀,如有应及时修补。
4、入冬前检查消火栓的防冻设施是否完好。
5、重点部位消火栓,每年应逐一进行一次出水试验;非重点部位消火栓按其总数的10%—20%,进行实际出水试验。
6、随时清除消火栓井周围及井内可能积存的杂物。
7、保持室外消火栓配套器材和标志的完整有效。
防火间距还应满足消防车的最大工作回转半径和扑救场地的需要。建筑物高度不同,需使用的消防车不同,操作场地也就不同。对低层建筑,使用普通消防车即可;而对高层建筑,则还要使用曲臂、云梯等登高消防车。考虑到扑救高层建筑需要使用曲臂车、云梯登高消防车等车辆,为满足消防车辆通行、停靠、操作的需要,结合实践经验,规定一、二级耐火等级高层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3m
锅炉房、变压器室布置规定:
1、燃油和燃气锅炉房、变压器室应设置在首层或地下一层靠外墙部位,但常(负)压燃油、燃气锅炉可设置在地下二层,当常(负)压燃气锅炉距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6m时,可设置在屋顶上。燃油锅炉应采用丙类液体作燃料,采用相对密度(与空气密度的比值)大于或等于0.75的可燃气体为燃料的锅炉,不得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内。
2、锅炉房、变压器室的门均应直通室外或直通安全出口;外墙开口部位的上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的不燃烧体防火挑檐或高度不小于1.2m的窗槛墙。
3、锅炉房、变压器室与其他部位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1.50h的不燃烧体楼板隔开。在隔墙和楼板上不应开设洞口,当必须在隔墙上开设门窗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窗。
4、当锅炉房内设置储油间时,其总储存量不应大于1立方米,且储油间应采用防火墙与锅炉间隔开的方式,当必须在防火墙上开门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
5、变压器室之间、变压器室与配电室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烧体墙隔开。
6、油浸电力变压器、多油开关室、高压电容器室,应设置防止油品流散的设施。油浸电力变压器下面应设置储存变压器全部油量的事故储油设施。
7、锅炉的容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油浸电力变压器的总容量不应大于1260kv.A,单台容量不应大于630kv.A。
8、应设置火灾报警装置。
9、应设置与锅炉、油浸变压器容量和建筑规模相适应的灭火设施。
10、燃气锅炉房应设置防爆泄压设施,燃气、燃油锅炉房应设置独立的通风系统,并应符合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