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电力电缆安装:
1高压电力电缆护套管标准定长(6米)管材配置管枕3付,管枕间距为2.0m,管枕距接头处为0.5 m。
2高压电力电缆护套管下管可由人工进行,由地面人员将管材传递给槽底施工人员。严禁将管材至槽边翻滚入内。
3高压电力电缆护套管长短的调整,可用机械工具进行切割,切割处切口应垂直于管枕轴线,且应该光滑平整。
高压电力电缆护套管连接
1高压电力电缆护套管连接采用承插或接口连接。
2高压电力电缆护套管连表面应标有插入长度的标示,管材插入承口后,需确入此插入标示是否准确到位。
3高压电力电缆护套管连接前应清除管材插口外部和橡皮环内面的泥土或其它附着物以方便连接,防止漏水。
回填土
1沟槽复土应在管道隐蔽工程验收后进行,填土应及时,防止管道暴露时间过长造成损失。
2高压电力电缆护套管周围必须用软土回填。
3回填土应由人工将其填入沟内,严禁机械回填写。
4回填土质量,必须达到设计规定的密实度要求。
1、电力管沟有安全距离的。根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的规定,工作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如下:
电压等级(kV) 安全距离(m) 电压等级(kV) 安全距离(m)
10及以下(13.8) 0.7 …………20~35 ————1
63——————— 1.5 …………110———— 1.5
220——————— 3 …………330—————— 4
2、《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及机械部分)》第十五章关于土石方的工作,有如下规定:
第800条:在有地下设施(如电缆、管道及埋设物等)的地方进行土方工程,必须在施工前与该项设施的主管部门联系,查看图纸资料,以便查明地下设施的正确位置,且应在该项设施的主管部门的代表监督下进行施工。
第803条:在接近地下电缆、管道及埋设物的地方施工时,不准使用铁镐、铁撬棍或铁楔子等工具进行挖土,也不准使用机械挖土。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有如下规定:
第五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危害发电设施、变电设施和电力线路设施及其有关辅助设施。(在电力设施周围进行爆破及其他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的,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电力设施保护的规定,经批准并采取确保电力设施安全的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第五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需要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时,应当经电力管理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第五十五条 电力设施与公用工程、绿化工程和其他工程在新建、改建或者扩建中相互妨碍时,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达成协议后方可施工。
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和第五十四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未采取安全措施在电力设施周围或者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作业,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作业、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