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盟自贸区优惠产地证FE 东盟产地证FROM E专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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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原产地证书属于区域经济集团互惠原产地证书,专用于证明中国-东盟自贸区产品享受自贸区优惠关税待遇。
2004年1月1日起,为使中国出口到东盟的“早期收获”产品享受东盟给予的优惠关税待遇,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开始签发“早期收获”出口货物的原产地证书。
一 2004年早期收获产品申领原产地证书情况
2004年全年,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共对泰国、越南、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新加坡、文莱和菲律宾等7国共签发《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早期收获”FORME原产地证书11543份,金额14769.4万美元。按国别统计,申领签证的主要目的地为泰国和越南。按商品统计,水果、蔬菜和水产品是我国企业申领签证的主要产品。
二 2005年上半年签证情况
2005年上半年,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对泰国、越南、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新加坡、文莱和老挝等7国共签发《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FORM E原产地证书13813份,金额12866.84万美元。按国别统计,越南和印度尼西亚是申领签证的主要目的地,向印尼出口商品的签证数量明显增多。
三 持有原产地证书的产品受惠情况
持有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的商品在东盟海关不仅可享受关税减免待遇,还能获得便利的通关条件。据有些外贸公司反映,持有中国-东盟原产地证书的产品通关时间少于持有一般原产地证书的产品;还有部分出口公司反映,在向越南出口时,FORME证书能在海关计价方面发挥一定的便利作用。由于越南按照其海关自定的估价计征关税,估价往往高于实际成交价格,但对持有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证书的产品,越南海关将按该产品实际成交价而不是高估了的价格计征关税。
自2005年7月20日起,中国和东盟将正式按照《货物贸易协定》规定的时间表,对原产于中国和东盟的约7000个税目的产品给予优惠关税待遇,以自由贸易区的税率实现彼此货物的通关。至2010年,中国与文莱、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等6个东盟老成员将取消大部分产品的关税,建成自由贸易区。柬埔寨、老挝、缅甸和越南等4个东盟新成员将享受5年的过渡期,至2015年与中国实现自由贸易。我省外贸企业应注意在向东盟市场出口时积极申领自贸区FORM E原产地证书,以切实获得优惠关税待遇,并真正享受自贸区原产地证书带来的其他便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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