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鉴别与危险废物鉴定
浙江中科院分析测试中心
事业部---赵工---18933946343
国家危险废物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什么是危险废弃物?危险废物如何鉴别?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定义危险废物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体废物和液态废物,列入本名录:
(一)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
(二)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定义危险废物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体废物和液态废物,列入本名录:
(一)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
(二)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
2、危险废物的危害
(1)破坏生态环境。随意排放、贮存的危废在雨水地下水的长期渗透、扩散作用下,会污染水体和土壤,降低地区的环境功能等级。
(2)影响人类健康。危险废物通过摄入、吸入、皮肤吸收、眼接触而引起毒害,或引起燃烧、爆炸等危险性事件; 长期危害包括重复接触导致的长期中毒、致癌、致畸、致变等。
(3)制约可持续发展。危险废物不处理或不规范处理处置所带来的大气、水源、土壤等的污染也将会成为制约经济活动的瓶颈。
3、危险废物鉴定标准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鉴别主要标准及规范
GB 5085.1-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腐蚀性鉴别》
GB 5085.2-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急性毒性初筛》
GB 5085.3-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
GB 5085.4-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易燃性鉴别》
GB 5085.5-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反应性鉴别》
GB 5085.6-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毒性物质含量鉴别》
GB 5085.7-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
HJ/T298-2007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
固体废弃物如何分类?
一般固体废物:废物焚烧残渣、生活垃圾等
危险废物:废物焚烧飞灰、废活性炭、更换滤袋、废弃防护用品等
严控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污水处理厂沉淀污泥、金属处理污水净化污泥等
国家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控制标准
《危险废物焚烧燃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炉渣废物毒性鉴别
毒性标准值、GB5085.1-2007腐蚀性鉴别值
危险废物检测鉴别项目(浸出毒性检测鉴别)
pH值、总汞、铅(以总铅计)、镉(以总镉计)、总铬、铬(六价铬)、铜(以总铜计)、锌(以总锌计)、铍(以总铍计)、钡(以总钡计)、镍(以总镍计)、总银、硒(以总硒计)、烷基汞(甲基汞、乙基汞)、无机氟化物。
固体废弃物如何分类?
一般固体废物:废物焚烧残渣、生活垃圾等
危险废物:废物焚烧飞灰、废活性炭、更换滤袋、废弃防护用品等
严控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污水处理厂沉淀污泥、金属处理污水净化污泥等
国家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控制标准
《危险废物焚烧燃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炉渣废物毒性鉴别
毒性标准值、GB5085.1-2007腐蚀性鉴别值
危险废物检测鉴别项目(浸出毒性检测鉴别)
pH值、总汞、铅(以总铅计)、镉(以总镉计)、总铬、铬(六价铬)、铜(以总铜计)、锌(以总锌计)、铍(以总铍计)、钡(以总钡计)、镍(以总镍计)、总银、硒(以总硒计)、烷基汞(甲基汞、乙基汞)、无机氟化物。
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对危险废物产生特性与危险废物的物理、化学和污染特性进行研究,开展了危险废物特性及鉴别技术,危险废物鉴定能力得到了全国各级环保部门的认同与认可。
备注:根据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要求,本中心将提供二噁英及危险废物鉴定具有CMA资质报告,(环保局认可的报告)
广东省内危险废物鉴定包括:
广东危险废物鉴定、广州危险废物鉴定、东莞危险废物鉴定、深圳危险废物鉴定、佛山危险废物鉴定、中山危险废物鉴定、清远危险废物鉴定、江门危险废物鉴定、阳江危险废物鉴定、揭阳危险废物鉴定、汕头危险废物鉴定、汕尾危险废物鉴定、潮州危险废物鉴定、云浮危险废物鉴定、湛江危险废物鉴定、茂名危险废物鉴定、韶关危险废物鉴定、珠海危险废物鉴定、梅州危险废物鉴定、佛山顺德危险废物鉴定、河源危险废物鉴定
广东省外危险废物鉴定包括:浙江省危险废物鉴定、福建省危险废物鉴定、海南省危险废物鉴定、云南省危险废物鉴定、广西省危险废物鉴定、贵州省危险废物鉴定、新疆省危险废物鉴定、四川省危险废物鉴定、重庆市危险废物鉴定、西藏省危险废物鉴定、湖南省危险废物鉴定、江西省危险废物鉴定、湖北省危险废物鉴定、上海市危险废物鉴定、北京市危险废物鉴定、天津市危险废物鉴定、安徽省危险废物鉴定、江苏省危险废物鉴定、甘肃省危险废物鉴定、宁夏省危险废物鉴定、内蒙古省危险废物鉴定、黑龙江省危险废物鉴定、吉林省危险废物鉴定、辽宁省危险废物鉴定、山东省危险废物鉴定、陕西省危险废物鉴定、山西省危险废物鉴定、河南省危险废物鉴定、河北省危险废物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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