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国尚不能自行生产类似箔膜,目前经营商家所经营之箔膜均从国外进口。我国于1993年开始使用贴膜玻璃,主要用于银行门窗、商场门窗及摆放贵重物品的橱窗玻璃、高层建筑玻璃幕墙等。一九九六年十月三十日,上海市政府发布了《上海市建筑物使用安装安全玻璃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于一九九七年一月一日正式实施。《规定》中明确指出在幕墙、各天棚、吊顶;观光电梯、室内隔断、倾斜装配置;楼梯、阳台、平台走廓的栏板和中庭内栏板;水族馆和游泳池的观察窗、观察孔;公共建筑物的出入口、门厅等部位必须使用“原片玻璃通过加工处理或者与其他材料复合,增加其强度、减少破碎危害”的安全玻璃。
同时广州市建委也于99年12月颁发了《关于在建筑物、构筑物中使用建筑安全玻璃的通知》,通知中明确规定:“自2000年6月1日起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必须使用建筑安全玻璃,不得使用建筑普通玻璃;
1、 7层以上(含7层)建筑物的外向窗;
2、 单块大于1M2的窗玻璃和落地窗;
3、 玻璃幕墙;
4、 裙楼围蔽、内庭围蔽、朝向内庭的窗、内庭栏板、楼梯、阳台、平台走廊的栏板;
5、 采风棚、雨棚、出入口通道上盖、天花;
6、 公共场合的室内玻璃隔断、玻璃门;
7、 人群稠密的街道两旁、车站、露天集市的各类构筑物,立交桥、天桥、隧道;
8、 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玻璃制招牌;
9、 观光电梯及其电梯井。” 15311772052 刘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