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单位应当具有法定资格,取得所在地部门合法注册。
同一制造单位在同一城市(指设区的市,下同)有多处产品制造地址时,可以提出一份申请;同一制造单位的多处产品制造地不在同一城市时,应当分别提出申请。
第八条 制造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和相应标准制造产品。如果采用企业标准或者国外标准,标准的安全技术要求应当经技术机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者型式试验机构)审查通过。
制造单位应当保证产品安全性能符合有关压力管道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首次取证和增项(升级)的制造单位,应当通过试制的产品证明其具备制造符合要求的压力管道元件产品的能力。对于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型式试验的产品,应当经型式试验合格。
以上内容是行业相关标准的节选,内容与标题没有直接的相关性,只是为了利于搜索引擎的收录,具体项目办理细节及流程欢迎您和您的技术人员来电咨询。欢迎新老客户来定制优质产品认证,我们为您提供全面、稳健、效率的服务!
本公司专业为您提供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认证咨询代办服务,及具体承接代办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各类压力管道元件产品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制造及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锅炉制造及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民用核制造许可证、、立体车库制造及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铁路产品CRCC认证以及其他各类行政许可证取证咨询服务。
联系人:郝芹 (总经理)
手 机:13605180375 / 13851787257
电话及传真:025-83619622
Q Q:2323174057 / 1445404680
微信号:13605180375
邮 箱:1445404680@qq.com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和燕路289号锦华大厦18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