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强夯组合锤总则
随着地基处理施工工艺不断的改进和施工设备的更新,我国地基处理技术得以快速发展。对于大多数不良地基,经过地基处理后,一般均能满足建筑工程的要求。本规程编制的目的是保证湖南强夯组合锤法处理地基技术在设计、施工及质量检验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标准和经济政策,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
组合锤法处理地基技术(超深挤密强夯法),在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地基处理、基坑与边坡支护工程中得到广泛应用,取得了明显的技术效果和显著地经济及社会效益。同时在交通公路、铁路、机场、港口、码头等软土地基处理工程和水利堤坝的加固及防渗工程中也得到广泛地使用。大量的工程施工实践证明,本规程可适用于建设工程中采用组合锤法处理地基的设计、施工和质量检测。
夯点土体加固状态与诊断特征之间的定量关系
在进行试验夯击振动观测的同时,对每一次夯击的夯点土体进行了取样测试。获得了各次夯击加固后对应夯点土体的压实度和湿陷性系数,将这些参数补充到各次夯击的夯点加固状态参数与夯点土体振动特征参数,研究夯点土体振动特征与夯点土体加固状态之间的定量关系,即可为强夯施工过程中夯点土体状态实时振动监控奠定基础。
港口临时堆场地基处理
根据场区回(吹)填土质及地质情况,采用强夯法处理地基。具体范围以甲方指定为准。
技术要求:
1、沉降要求:交工后25年残余沉降量≤30cm;
2、地基承载力≥120kPa;
3、交工面以下其地基压实标准(重型击实):深度0~80cm,>96%;80~150cm,>95%;
4、回弹模量:处理后交工面回弹模量值≥40MPa。
为保证建筑物安全,堆场区点夯距离护岸轴线25m,满夯距离护岸轴线1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