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融资租赁公司申报条件(一)关于投资者资格致电18938959600小林为您解答1.申请设立融资租赁公司的投资者须为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外方投资者或其境外母公司应资信良好,在境外已合法注册并从事实质性经营活动。2.投资各方应向审批机关提供投资各方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显示资不抵债的不符合申请资格。外方投资者的总资产不得低于500万美元。3.存续未满一年的投资者暂不具备申报条件。符合条件的外方投资者境外母公司以其全资拥有的境外子公司(SPV)名义投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可不要求存续满一年。(二)关于从业人员任职资格:1.《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三)款所述“专业人员”指具备履职所需的金融、贸易、法律、会计、工程技术管理等方面专业知识、技能和从业经验,有良好的从业记录的人员。2.“高级管理人员”指总经理(副总经理)、业务主管、财务主管、风险控制主管以及运营主管。3.“具有相应专业资质”指具备其分管业务领域专业知识并且取得本行业主管机构或权威机构颁发的相关执业证照,一般具备本科以上学历。4.“不少于三年的从业经验”指三年以上融资租赁公司或相关金融机构的管理经验。问:本公司为融资租赁企业,现有一笔业务想申请出口退税,但是该笔业务已经进项抵扣了,请问是否还可以享受出口退税优惠政策?如想申请预知详情请联系小林18665828780.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6号)文件第九条“融资租赁出租方购进融资租赁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已申报抵扣的,不得申报退税。已申报退税的增值税专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融资租赁出租方不得再申报进项税额抵扣。”的规定,你公司已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不得再申报退税。杨海田表示,2014年底融资租赁行业规模将达3.2万亿元,这样的规模目前在全球大概排在第二的位置。记者注意到,国内融资租赁行业经过十几年发展,目前逐渐形成了两大类公司:一类是由银监会审批的金融租赁公司,数量较少,但业务规模更大;另一类则是商务部审批的内资融资租赁公司和外资融资租赁公司,这其中也可分为生产制造企业设立的融资租赁公司和经营性融资租赁公司,数量较多。2014年3月,修改后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颁布。在政策激励下,城商行、农商行的热情被极大激发。记者查阅公开信息发现,自2014年1月起,由北京银行(601169,股吧)作为主发起人的北银金融租赁成立后,截至目前,已有上海银行、洛阳银行等10家左右的中小银行申请成立金融租赁公司。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北银金融租赁、珠江金融租赁、哈银金融租赁、渝农商金融租赁、洛银金融租赁五家开业。日前,中国银监会非银部主任李伏安透露,截至2014年三季度末,我国已有26家金融租赁公司,其中有银行背景的15家;另有8家金融租赁公司正在筹备。在巨大的市场需求下,去年一年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迎来前所未有的开拓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