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木材或木材制品制作门框,门扇骨架,门扇面板,耐火极限达到《GB50045-9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的门。 防火门是建筑物防火分隔的设施之一,通常用在防火墙上、楼梯间出入口或管道井开口部位,对于减少火灾损失起着重要的作用。 在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将防火门定为甲、乙、丙三级,并对其耐火极限作了规定,甲级门不是低于1.2小时,乙级门不得低于0.9小时,丙级门不得低于0.6小时。 木质防火门分为全板和半玻两大系列以及单、双扇各种规格。 规格尺寸: 木质防火门的洞口尺寸、构造尺寸应符合GB 5824《建筑门窗洞口尺寸系列》的规定。 木质防火门的制作要求: 1)门框及厚度大于50mm的门扇应采用双榫连接。框、扇拼装时,榫槽应严密嵌合,应用胶料胶接,并用胶楔加紧。 注:在潮湿地区,Ⅰ级品应采用耐水的酚醛树脂胶,Ⅱ级品可采用半耐水的尿醛树脂胶。 2)制作胶合板门(包括纤维板门)时,边框和横楞必须在同一平面上,面层及边框及横楞应加压胶结。应在横楞和上、下冒头各钻两个以上的透气孔,以防受潮脱胶或起臌。 3)门的制作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表面应净光或磨砂,并不得有刨痕、毛刺和锤印。 (2)框、扇的线型应符合设计要求,割角、拼缝应严实平整。 (3)小料和短料胶合门及胶合板或纤维板门扇不允许脱胶。胶合板不允许刨透表层单板和戗槎。 (4)门制作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1-1的规定。 表5.1-1 木质防火门制作允许偏差
项目 | 构件名称 | 允许偏差(mm) |
Ⅰ级 | Ⅱ级 |
翘曲 | 框 扇 | 3 2 |
对角线长度 | 框、扇 | 2 |
胶合板、纤维板门一平方米内平整度 | 扇 | 2 |
高、宽 | 框 | 0 -1 | 0 -2 |
扇 | 1 0 | +2 0 |
口、线条和结合处 | 框、扇 | 0.5 | 1 |
冒头或榫子对水平线 | 扇 | ±1 | ±2 |
注:高、宽尺寸,框量内裁口,扇量外口。 4)当条件具备时,宜将门扇与框装配成套,装好全部小五金,然后成套安装。在一般情况下,则应先安装门框,然后安装门扇。 5)木质防火门制成后,应立即刷一遍底油(干性油),防止受潮变形。 6)门小五金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小五金应安装齐全,位置适宜,固定可靠。 (2)合页距门上、下端宜取立挺高度的1/10,并避开上、下冒头,安装后应开关灵活。 (3)小五金均应用木螺丝固定,不得用钉子代替。应先用锤打入1/3深度,然后拧入,严禁打入全部深度。采用硬木时,应先钻2/3深度的孔,孔径为木螺丝直径的0.9倍。 (4)不宜在中冒头与立挺的结合处安装门锁。 (5)门拉手应位于门高度中心以下,门拉手距地面以0.9~1.05m为宜。 构造及安装要求: 1.木质防火门宜为平开门,必须开启灵活,并具有自行关闭的功能. 2.用于疏散通道的木质防火门应具有在发生火灾时能迅即关闭的功能,且向疏散方向开启,不宜装锁和插销. 3.带有子口的双扇或多扇木质防火门必须能顺序关闭. 4.木质防火门的门框与门扇搭接的裁口处宜留密封槽,且镶填不燃性材料制成的密封条. 5.当条件具备时,宜将门扇与门框装配成套,装好全部小五金,然后成套安装. 6.木质防火门制成后,应立即刷一遍底油(干性油),防止受潮变形. 7.小五金安装应用木螺丝固定,不得用钉子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