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6年5月4日开始,GB
11887-2012《首饰 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第1号修改生产销售企业实施指引中,对贵金属首饰的纯度命名做了修改,删除了千足(金、银、铂、钯)的表示方法,贵金属饰品最高纯度为足(金、银、铂、钯)。
规定命名内容只能包括“纯度、材料、宝石
名称和首饰品种”四项内容,前后不得有其他内容;
1、素金类:纯度+材料+首饰品种,例如:足金项链;
2、镶嵌类:纯度+材料+宝石
名称+首饰品种,例如:18K金红宝石戒指。
贵金属首饰的金含量命名
如企业需进一步标注贵金属首饰金含量>990.0‰的,需先备案登记企业产品标准,方可在印记、标签标识的首饰名称之处以符合规定的形式予以明示,具体内容如下:
贵金属类型
金含量标签
(以戒指为例)
足金990:金含量990‰ Au 990
足金999: 金含量999‰
足金 Au999
足金999.9:金含量:999.9‰ 足金Au:999.9
备注:检验证签内检验依据需增加已备案的企业产品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