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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签发的就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成员国之间相互给予关税减免待遇的官方证明文件。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采用专用证书格式Form E.
可以申报东盟原产地证FE的国家有:文莱BRUNEI DARUSSALAM,柬埔寨CAMBODIA,印度尼西亚INDONESIA,老挝LAO PEOPLE'S DEMOCRATIC REPUBLIC,马来西亚MALAYSIA,缅甸MYANMAR,菲律宾PHILIPPINES,新加坡SINGAPORE,泰国THAILAND,越南VIET NAM。
办理东盟原产地证Form E流程:
1.加 Emily 的QQ:2213651461 或致电:13662659736 咨询。
2.填写 Emily 给你的填写格式,填写完毕回传。
3.给你核对件核对,核对正确,确认出正本。
4.出证后,给你扫描件,你付款后帮你快递出去。
以下为东盟原产地证Form E填制说明,可以阅读了解一下,或加 Emily 的QQ:2213651461 或致电:13662659736 直接了解咨询
第一栏:
填写出口人合法的全称、地址和国名。
该出口人必须是在商检局注册登记的公司,地址要求明确至街道或路名。
PS:本栏目不允许出现“O/B”或“VIA”等字样。
第二栏:
填写收货人合法的全称、地址和国名。
终受货人不明确的时候该栏可以填写“TO ORDER”。
第三栏:
填写离港日期、运输工具号和卸货港。
运输工具须填写船名(海运方式)或航班号(空运方式)或车牌号(陆运方式)。
卸货港必须是东盟各国的港口。
PS:如经过香港,可填卸货港 VIA HONGKONG,如:“CEBU PORT,PHILIPPINES VIA HONGKONG”。
第四栏:
进口国海关在该栏注明根据协定是否给予优惠。
第五栏:
按顺序填写货号编号,多不得超过20项。
PS:货号多于20项,则应另申请一份证书。
第六栏:
填写包装上的运输唛头及编号。
唛头上不得有境外制造的字样。不得填写“见提单”或“见发票”等。唛头是图案形式的可采取贴唛。将唛头复印粘贴到证书的第五到十栏空白处,不能出边框,不能覆盖。一页贴不完可贴在第二页,依此类推。
第七栏:
列明每种货物的详细名称,并使其能与发票上的货名及H.S.编码上的货名相对应。
本栏目填写须注意:
1、注明包装数量及包装方式。货物无包装,应注明“散装(IN BULK)”或“裸装(IN NUDE)”。唛头上注明是挂装的衣物,可打总“件数(PCS)”;
2、对应货物名称旁注明六位的协调制度编码(H.S.编码);
3、品名项数不得超过20项;
4、在进口国报关时如使用第三方发票,可在本栏目空白处注明开具发票的公司(须为境外的公司)名称及所在国家等信息,并在证书第十三栏中的“Third Party Invoicing”方格处机打“√”。
5、本栏也可填写生产商,生产商名称。地址及国别。生产商的营业执照上须有“制造、生产”等字样,方可填写。
第八栏:
注明申报货物享受优惠待遇所依据的原产地标准。
(一)如货物完全原产:填写“WO”;
(二)如货物含进口成份,其区域价值成份≥40%,填写区域价值的百分比,例如:“45%”。
(三)货物含进口成份,中国—东盟自贸区累计价值成份≥40%,填写该累计价值的百分比,例如:“45%”。
(四)产品符合特定原产地标准,填写“PSR”。
第九栏:
填写货物数量的计量单位。计量单位应依据发票所列的销售单位为准。如:“公斤KGS”、“件PCS”、“双PAIRS”、“套SETS”等。
填写货物的FOB价值。
PS:第七栏的品名、H.S.编码、第八栏的原产地标准及第九栏的计量单位要一一对应。
第十栏:
填写发票号,发票日期。
在进口国报关时如使用第三方发票,可在本栏目填写第三方发票号码。
第十一栏:
填制申报日期,申报员签名,加盖公章。
第十二栏:
填制签署日期,由经授权的签证人员签名,签证机构加盖“FORM A”字样的签证机构备案印章。
第十三栏:
1、ISSUED RETROACTIVELY (后发证) 开船超过3天此框应予以标注(√)
2、EXHIBITION(展览)当产品由出口方运至另一方展览并在展览期间或展览后销售给一方时,按照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22的规定,第 13栏中的“展览”应予以标注(√)。展览的名称及地址应在第2栏中注明。
3、MOVEMENT CERTIFICATE(流动证明)作为流动证明时,按照签证操作程序规则十二条的规定,第13栏中的“流动证明”应予以标注(√)。成员方的原始签证机构名称、签发日期以及原始原产地证书(Form E)证书的编号也应在第13栏中注明。
4、THIRD PARTY INVOICING(第三方发票)当发票是由第三国开具时,第13栏中的“第三方发票”应予以标注(√)。该发票号码应在第10栏中注明。开具发票的公司名称及所在国家等信息应在第7栏中注明。
签发东盟证书其他要求
一、后证书的签发
货物装运前及装运后3天内申办的证书属正常证书;货物装运3天后申办的证书为后发证书,申办要求同普惠制后发证书的签证要求,此时证书第十三栏“ISSUED RETROACTIVELY”方格处机打“√”。
二、更改证书的签发
企业在申办FORM E证书时须认真填写核对证书各栏目内容,尽量减少FORM E证书的更改,以使我国出口东盟成员国的货物能在进口国海关顺利享受关税优惠待遇。证书签发后,确需更改证书的,须提交书面申请并随附有关商业单据,经审批同意后由签证机关签证人员在原证书作手工更改及签名盖章。
三、重发证书的签发
证书被盗、遗失或损毁,出口人可办理证书重发。办理时需提供原证书正本的复印件或第三副本,同时提供相关的商业单证的复印件,如提单、报关单。证书签发后需在证书第十二栏上方加盖“CERTIFIED TRUE COPY”印章。
四、展品证书的签发
当产品出口至东盟展览并在展览期间或展览后销售给东盟方时,出口人可申办展品证书,展览的名称及地址在证书第二栏注明,证书第13栏的“展览”方格机打“√”
五、证书有效期
自证书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直运规则
产品运输必须符合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直运规则。经香港、澳门转口至东盟各国的货物,在获得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后,出口人可持上述证书及有关单证,向香港、澳门中验有限公司申请办理“未再加工证明”。
七、出口人声明
每批货物的船上交货价格不超过二百美元,则无需办理产地证。出口人向进口国海关简要声明即可。离岸价不超过二百美元的邮递品也应照此办理。
八、其它签证要求
其它签证要求按普惠制证书的签证要求执行。
以上,具体要求或者特殊要求,请加 Emily 的QQ:2213651461 或致电:13662659736 了解咨询办理
祝你生活愉快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