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措施:
专业人员为企业服务的过程中,会帮助企业用足用好税收政策,避免因信息不畅,精力所限理解不准确,而多交错交税费,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经济负担。同时,代理记账公司提供的税务咨询税务筹划等业务使企业达到合理税负的目的。代理记账公司的专业人员可以根据企业的经营情况,提出管理建议及财务监控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企业因管理不善而造成经营效益受损,达到效益最‘大的目的。
委托代理记账的委托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二)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三)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
(四)对于代理记账机构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所需资料
1.新接客户应提供公司的证件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等复印件)
2.现金单据(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员工工资表、办公费、房租费、通讯费、运输费等)
3.银行单据(提’现、转帐、贷记凭证、电汇、进帐单、借款单、银行对帐单等)
4.发‘票(1日---31日开具的所有发‘票记帐联)
5.公司员工的名字、性别、月工资额、身份’证号码、代扣社保费、代缴个税,邮政编码
申请代理记账资格,应当向主管财政局提交申请报告并附送下列材料:
(一)代理记账许可证登记表;
(二)机构的协议或者章程;
协议或章程应载明以下内容:机构名称和地址、业务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内部机构的设置及产生办法、内部机构的职权和议事规则、机构的解散、清算办法以及全体股东签章等事项。
(三)从业人员身份’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证明材料;
(四)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在机构专职从业的书面承诺;
(五)办公地址及办公用房产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六)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机构名称的有关材料,包括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