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何种类型的超载保护装置都应具备下列功能:
1.动载抑制功能。超载保护装置应能区别起重机实际超载与正常作业中吊物起升、制动、运行等产生的动载影响,吊物挂碍或与地面固结,应能立即动作。
2.自动工作功能。超载保护装置正常工作时,应能自动执行规定的功能,不应增加起重机的额外操作。
3.自动保险功能。提倡产品具备自动保险功能,当产品内部发生故障时,可发出提示性报警信号。
起重量限制器是根据不同的起重机来选择的,当下主要的使用类型有:自动停止型和综合型。
自动停止型是指起升质量超过额定起重量1.05倍时能停止起重机向不安全方向(起升等)继续动作,而允许起重机向安全方向动作。
综合型是指起升质量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时,能发出声响或灯光预警信号,起升质量超过额定起重量1.05 倍时,能停止起重机向不安全方向继续动作,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同时能允许起重机向安全方向动作。
大家都知道,起重机是用于吊升重物的机械设备,在它的使用中,如果一旦吊起重物过重会使起重机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为解决这种现象的发生,研究制作出了超载限制器,超载限制器的使用使起重机可在安全起重范围内安全工作,而一旦有物体重量超出起重机的吊重范围时会自动报警,减少安全隐患,是起重机安全运转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