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监督管理职责
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对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情况实施监督,监督管理的内容包括:
1.建筑消防设施的配置情况。
2.建筑消防设施的运行状况。
3.建筑消防设施的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4.建筑消防设施的操作、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情况。
5.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
6.建筑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和检测情况。
7.建筑消防设施管理档案的建立情况。
8.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情况。
室内消防给水管道
室内消防给水管道是室内消火栓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供水安全可靠,其布置时应满足一定的要求。
1.单层、多层建筑消防用水与其它用水合用的室内管道,当其它用水达到最大小时流量时,应仍能保证供应全部消防用水量;高层民用建筑室内消防给水系统管道应与生活、生产给水系统分开独立设置。
2.除有特殊规定外,建筑物的室内消防给水管道应布置成环状,且至少应有两条进水管与室外环状管网相连接,当其中的一条进水管发生故障时,其余的进水管应仍能供应全部消防用水量。
3.室内消防给水管道应采用阀门分成若干独立段。单层厂房(仓库)和公共建筑内阀门的布置应保证检修停止使用的消火栓不应超过5 个;多层民用建筑和其它厂房(仓库)内阀门的布置应保证管道检修时关闭的消防竖管不超过一根,但设置的竖管超过三根时,可关闭两根。高层建筑内阀门的布置,应保证管道检修时关闭停用的消防给水竖管不超过一根;当高层民用建筑内消防给水竖管超过四根时,可关闭不相邻的两根。阀门应保持常开,并有明显的启闭标志和信号。
4.一般情况下,消防给水竖管的布置应保证同层相邻两个消火栓的水枪充实水柱同时到达被保护范围内的任何部位,每根竖管的直径应根据通过的流量经计算确定,高层民用建筑内每根消防给水竖管的直径不应小于100mm。
5.室内消火栓给水管网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局部应用系统除外)的管网应分开设置。如有困难,应在报警阀前分开设置。
6.室内消火栓给水管材通常采用热镀锌钢管,根据工作压力的情况,可以是有缝钢管也可是无缝钢管。
室内消火栓系统工作原理:
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的工作原理与系统的给水方式有关。通常是针对建筑消防给水系统采用的是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在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中,系统设有消防泵和高位消防水箱。当火灾发生后,现场的人员可打开消火栓箱,将水带与消火栓栓口连接,打开消火栓的阀门,按下消火栓箱内的启动按钮,消火栓即可投入使用。消火栓箱内的按钮直接启动消火栓泵,并向消防控制中心报警。在供水的初期,由于消火栓泵的启动需要一定的时间,其初期供水由高位消防水箱来供水(储存10min 的消防水量)。对于消火栓泵的启动,还可由消防泵现场、消防控制中心启动,消火栓泵一旦启动便不得自动停泵,其停泵只能由现场手动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