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葫芦是一种特种起重设备,安装于天车、龙门吊之上,电动葫芦具有体积小,自重轻,操作简单,使用方便等特点,用于工矿企业,仓储码头等场所。
组成结构
起重量一般为 0.1~80吨,起升高度为3~30米。由电动机、传动机构和卷筒或链轮组成,分为钢丝绳电动葫芦和环链电动葫芦两种。其中环链电动葫芦分为进口和国产两种;钢丝绳电动葫芦分单速提升、双速提升;微型电动葫芦、卷扬机、多功能提升机。
减速器、起升电机、运行电机、断火器、电缆滑线、卷筒装置、吊钩装置、联轴器、软缆电流引入器等集动力与制动力于一体。
防护装置
电动葫芦的一般具备多向防护装置,保证人员和工作的安全,但是保护装置也应具备一些基本要求。
1.具有防止危险的功能,适合电动葫芦操作条件,不妨碍生产和操作。
2.安装牢固,性能可靠,并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动作准确,性能稳定。
3.经久耐用,不影响葫芦调整、修理、润滑和检查等。
4.防护装置本身不应给操作者造成危害。
注意事项
吊物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动、吊物棱角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
无法看清场地、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
在停工或休息时,得将吊物、吊篮、吊具和索悬在空中。
在起重机械工作时,不得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和检修。不得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机构的制动器。
下放吊物时,严禁自由下落(溜)。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