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起重机是在起重机的基础上,根据GB3836.1-2010《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及GB3836.2-2010《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隔型电气设备“d”》设计而成,具有结构合理、外形美观、防爆性强等特点。整机与HB(BCD)、HBS(BMD)型防爆电动葫芦配套使用,起重量1-10吨,跨度7.5-22.5米,工作级别A3-A5,工作环境-25℃~+40℃。
本产品广泛用于化工单位的工厂、仓库、料场,设有地面和司机室两种形式,司机室分为开式、闭式两种,安装形式分为左、右,入门方向分侧面、端面,供用户根据各自的使用情况进行选择。
一、爆炸性危险场所及防爆起重机的分类、分级、分组
1、 爆炸性危险场所的分级、分类。爆炸性危险场所有煤矿井下和工厂有爆炸性气体环境、爆炸性粉尘环境3类。根据GB50058《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2类场所等级划分是按照爆炸性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持续时间和危险程度划分的,具体分为:0区--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连续的、短时频繁的或长期存在;1区--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有可能出现;2区--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不能出现,仅在不正常情况下,偶尔短时间出现。
2、防爆起重机的分类、分组、分级。防爆起重机按照使用环境可分为1类(煤矿井下用)、2类(工厂用)。2类防爆起重机,按照电气设备适用于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最大试验安装间隙或最小点燃电流比分为ABC三级,并按其最高表面温度分为T1~T6六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