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乐设备乘人安全束缚装置
当游乐设施运行时,乘人有可能在乘坐物内被移动、碰撞或者会被甩出、滑出时,必须设有乘人束缚装置。对危险性较大的游乐设施,必要时应考虑设两套独立的束缚装置。可采用安全带、安全压杠、挡杆等。束缚装置:应可靠、舒适,与乘人直接接触的部件有适当的柔软性。束缚装置的设计应能防止乘人某个部位被夹伤或压伤,应容易调节,操作方便。安全带:可单独用于轻微摇摆或升降速度较慢的、没有翻转没有被甩出危险的设施上,使用安全带一般应配备辅助把手。对运动激烈的设施,安全带可作为辅助束缚装置。安全压杠:游乐设施运行时,可能导致乘人被甩出去的危险时,必须设置相应型式的安全压杠;安全压杠本身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和锁紧力,保证游客不被甩出或掉下,并在设备停止运行前始终处于锁定状态。
游乐设备对安全栅栏、站台的安全要求
安全栅栏应分别设进、出口,在进口处宜设引导栅栏。站台应有防滑措施。安全栅栏门开启方向应与乘人行进方向一致(特殊情况除外)。为防止关门时对人员的手造成伤害,门边框与立柱之间的间隙应适当,或采取其他防护措施。边运行边上下乘人的游乐设施,乘人部分的进出口不应高于站台300 mm。其他游乐设施乘人部分进出口距站台的高度,应便于上下。其他安全要求游乐设施应在必要的地方和部位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安全标志分为禁止标志(红色)、警告标志(黄色)、指令标志(蓝色)、提示标志(绿色)等四种类型。凡乘客可触及之处,不允许有外露的锐边、尖角、毛刺和危险突出物等。游乐设施通过的涵洞,其包容面应采用不易脱落的材料,装饰物等应固定牢固。
游乐设备使用场所
1.小型游乐场,公园、广场、商场超市门口、文化节、庙会、婴幼童用品展会、景区、美食节、沙滩文化节、大型社区、幼儿园。2.大型游乐场,移动水上乐园、动漫水世界、第五代文化+科技类主题公园、动漫冲关嘉年华、动漫元素主题公园
游乐设备规范
新的游乐设施安全标准是2008年8月1日起实施的GB8408《游乐设施安全规范》取消了许多滞后条款,也新增了许多要求。主要变化体现在五个方面。一,对滑行类,比如“过山车”增加了加速度允许值。这是因为当“过山车”从高处向低处下降时,速度很快,加速度很大,为使乘人不受到伤害,加速度应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二,增加了各种载荷,比如风载荷,因为当风力在六级以上时,本身的速度再加上冲击力,乘人有被甩出的可能,是非常危险的,必须停止游乐设施的运转。三,对安全系数进行了调整,有所降低。本来一种普通材料就能达到安全要求,就没有必要用特殊材料。而以前安全系数定得过高,造成了材料的浪费和成本的增加。四,增加了安全评估和安全分析新要求。第五,增加了水上游乐设施安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