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消防录放盘广播音源数码录音机功能介绍
数码录音机功能可分两部分:
部分录/放1分钟电子“语音”。此内容为“正常”状态下录制的“话筒”语音,时长1分钟,不可分段,当进入“事故”状态后可自动循环播放。
第二部分录/放“事故”状态下的“话筒”播音情况。可回放供事故分析,时长15分钟,录音一次记作一段,最多可分99段,当录满15分钟或99段时自动从头开始录音,先前内容被覆盖。
3.1 数码管显示状态:共4位,由左到右,第1位数码管显示数码录音机工作状态,“L”表示正在录音,“F”表示正在放音,无录放音时无显示;第2位显示“_”分隔符;第3,4位显示数码录音机当前停留段的段号可显示“00”到“99”。
3.2 1分钟电子语音的录制方法
在正常状态下,插入话筒,点按‘语音’键后开始循环放音,显示“F_00”。点按“停止”键,停止放音。按“录音”键,“录音”指示灯亮,“话筒” 指示灯亮,显示“L_00”,进入1分钟录音状态,对着话筒说话将会录下,在录音时按“停止”键,可停止录音,当录满1分钟时也会自动停止录音。
数码录音机的录音回放只能在正常状态无任何操作情况下进行:按
“放音”键,开始放音,对应指示灯亮,可监听。按“停止”键可停止放音。按“快进”或“快退”键可前进或倒退1段,数码录音机的“录音”功能,只在“话筒”方式下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