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步骤及所需时间
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
周期不是法定的,目前9个月左右。
办理所需材料
申请书;
委托书(转受让双方);
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转受让双方);
转让协议。
服务详细介绍
商标转让是商标权利人行使处置自己商标权利的行为,我国《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注册商标专用权因转让以外的继承等其他事由发生移转的,接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当事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文件或法律文书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