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烯酸(酯)共聚物
(KY-SF-1)
2009-07-20 发布 2009-07-20 实施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科誉新材料有限公司 发布
前 言
丙烯酸(酯)共聚物,商品名:KY -SF-1,是佛山市狮山科技工业
园科誉新材料有限公司的新产品,是生产洗发香波、沐浴液、洗面奶
等洗化妆品重要原料。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指标主要参照 GB/T6368 — 93 ,GB/7917.1 —
1987.4,GB/7918.1—7918.5—1987 和本公司生产的实际情况及用户的
要求制订的。
本标准的编号格式按“GB/T1.1—2000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单元,
第一部分:标准化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编写的。
本标准由狮山科誉新材料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狮山科誉新材料有限公司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洪宇
本标准首次发布日期:2009 年 07 月 20 日
丙烯酸(酯)共聚物
QC/KY -SF-1-001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丙烯酸(酯)共聚物产品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使用
说明、运输、贴存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GB 7919 化妆品安全性评价程序和方法
GB/T 1974 洗发水
GB/T 601 化学试剂 滴定分析(容量分析)用标准溶液的制备
GB/T 603 化学试剂 试验方法中所用制剂及制品的制备
GB/T 6368 表面活性剂 水溶液 pH 值的测定 电位法
GB/T 6682 分析实验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JJF 1070-200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测规则
国家技术监督局令 [1995] 第 43 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
卫法监发 [2002] 第 229 号《化妆品卫生规范》
3 技术要求
3. 1 产品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外,还应符合卫法监发 [2002] 第 229 号《化妆品卫生规范》
中对化妆品原料的要求。
3. 2 丙烯酸(酯)共聚物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1 的要求。
表 1 丙烯酸(酯)共聚物理化指标
指标名称 指标
外观 白色乳液
气味 轻微特征气味
pH 值(10%水溶液) 5.0-6.0
固含量(%) 30 + 2
密度(25℃)g/ml 1.03—1.07
粘度: (25℃) cps 5—20
粘度(1%中和至 pH7)
(25℃)cps
<100
细菌数(个) ≤10
霉菌数(个) ≤10
3. 3 皮肤刺激反应试验:符合 GB/ 7919 的要求
3. 4 净含量偏差
3.4.1 产品包装质量小于或等于 25kg 的,净含量偏差应符合国家技术监督局令 [1995] 第 43
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的要求。
3.4.2 产品包装质量大于 25kg 的净含量负偏差应不大于 0.8%。
4 测定方法
本标准使用的试剂均为分析纯试剂。所用水应符合 GB6682 中三级水规格。除特别注明
外,所有用标准滴定溶液、试剂和制品均按 GB/T601、GB/T603 制备和标定,溶液均指水溶
液。所用仪器一般实验室仪器。
4.1 外观测定
用正常感观目测
4.2 pH 值测定(参见 GB/T 6368-93)
4.2.1 仪器
1) 温度计 (精度 0.1℃) ;
2) 酸度计 (精度 0.01pH) ;
3) 电子天平精度 0.01g 和烧杯。
4.2.2 测定步骤
用烧杯称 10g 样品,加入 90g 蒸馏水,搅拌均匀,使其温度调至(25±1)
。
℃,用已校正
过的酸度计进行测定。
4.3 固含量的测定
4.3.1 仪器:
1) 分析天平,分度值为 0.0001g;
2) 恒温烘箱,灵敏度为±1℃;
3) 称量瓶(扁型),40mm×25mm;
4) 干燥器。
4.3.2 测定方法:
准确称取 2g(准称至 0.0001g)样品于已干燥恒重的洁净称量瓶中,放入(105±1)℃的
恒温烘箱中,移开称量瓶盖,3.5 小时后取出盖上盖,放入干燥器中冷却 30min 后称量。
4.3.3 计算:
式中:m1——空烧杯的质量,g
m2——烘干前试样和烧杯的质量,g
m3——烘干后试样和烧杯的质量,g
结果保留一位小数。
4.4 密度的测定(参见 GB/T 13531.4-1995)
4.5 粘度的测定
4.51 仪器
1)250ml 塑料杯;
2)旋转粘度计(NDJ-1 型) 。
4.5.2 测定方法
称取样品 250g,使其温度调至(25±1)℃,将旋转粘度计转速调至 60,用 1
#
转子进行
测定。
粘度的测定
4.6.1 仪器
1)250ml 塑料杯;
2)玻璃棒;
3)酸度计 ;
4) 旋转粘度计(NDJ-1 型) 。
4.6.2 测定方法
用烧杯称 2.5g 样品,加入 247.5g 蒸馏水,搅拌均匀,用 10%氢氧化钾水溶液调 PH 至 7,
使其温度调至(25±1)℃,将旋转粘度计转速调至 60,用 1
#
转子进行测定。
4.7 细菌和霉菌的测定(参见 GB7918.2-1987)
4.8 净含量偏差测定
净含量偏差按 JJF1070 规定进行。
5 检验规则
5.1 组批:以一次投料生产的产品为一批次。
5.2 出厂检验
产品出厂前,由本厂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出厂产品都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附合
格证。
5.3 抽样规则
按每批产品总桶数的 10%随机采样。每批取样总量不少于 300g。取样时,上、中、下应
取样均匀,将取得的样品混合均匀后平均分装于两个清洁、干燥的取样瓶中,并贴上标签。
注明:公司名称、批号、取样日期、产品名称。一瓶进行检验,另一瓶封存,以备复检。
5.4 判断规则
1) 出厂检验的结果中,若符合本标准要求,则判该次检验合格。如果检验结果有一项指标
不符合标准时,应重新以双倍的量取样复检,复检结果仍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时,则整
批产品不合格。
2) 若 6.1 项目中有不合格时,则判该次检验不合格。
5.5 售后质量问题
1) 收货单位有权按照本标准对收到的产品检验,如收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时,可由交收双
方会同加倍抽样复检。
2) 如交收双方对产品质量有争议,经协商仍不能解决时,由仲裁机构仲裁。
6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6.1 标志
产品包装桶上应有产品名称,商标,制造者名称和地址,净含量、生产日期等内容。
6.2 包装
产品采用塑料桶包装,特殊包装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6.3 运输
运输时必须轻装轻卸,严防剧烈撞击,受冻或雨淋。
6.4 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 25℃通风、避光、干燥环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