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在专利确权上都实行申请在先原则,专利的申请日是十分重要的。对于方法专利申请而言,可在提出实施方案并进行试成功后,即申请专利。对于产品发明则应在上市前提出专利申请,防止竞争对手捷足先登,自己反而受制于人。但是,专利申请时机究竟何时适宜,并不存在一个统一的模式。以下几个方面是值得考虑:
①充分考虑竞争对手目前的状况,特别是研究相同发明创造的可能。如果竞争对手目前还无力研究出同样的成果,那么不必急于申请,待竞争对手准备研制但尚未研制出来时再申请专利当竞争对手已完成该产品的研发,准备批量投入生产时,此时立即申请专利保护是非常合适的。对自己具有优势、竞争对手在短期内难以做出同样的发明创造的,可以推迟一点申请专利,一般可以等到竞争对手快要追上时再申请专利。这样做的好处是避 免了技术被过早地公开而给竞争对手以可乘之机,同时也延长了技术的保护期限。但是,如果本企业的技术创新成果同时有多家企业或者其他主体在进行研制,那么应抢先申请。特别是当竞争对手多,而市场需求又很强者技术容易被模仿时,企业应毫不犹豫地尽快申请专利。
②未申请专利前注意采取保密措施,以免技术被公开而丧失新颖性。
③ 企业在申请专利前不宜召开新闻发布会、成果鉴定会、参展,不宜发表论文,在报刊杂志等领域披露发明创造的细节。
④防止专利过早申请。专利先申请原则对专利的及时申请提出了要求,但是,甲请专利的时间也并不是说越早越好。过早申请也会存在一些缺陷。
例如,在企业技术创新成果尚未成熟时过早申请专利,由于不具备授予专利权的条件而会影响专利权的获得;过早申请等于是向竞争对手过早地暴露了自己的技术秘密。此外,过早申请也等于未来专利权的过早结束。
⑤对于企业的基本发明专利申请的时间,原则上,为防止其他企业或其他竞争对手以基本发明为基础展开外围研究,或者抢先申请应用发明专利覆盖自己的基本发明,企业一般应等到在基本发明的应用研究或周边研究大体成熟后再申请基本发明专利。要考虑本企业基本发明与外围研究开发成果专利申请的协调,防止单纯申请基本专利公开技术方案后让竞争对手多头开发外围专利技术,反过来限制自己。企业也应对围绕基本专利的周边技术或者对基本专利所做的改进及时申请外围专利,在基本专利外再形成一层“技术壁垒”,使竞争对手无法攻破,否则,一旦被竞争对手所利用,申请基本发明专利的企业将处于被动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