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俗称GPS/北斗汽车行驶记录仪。是对车辆行驶速度、时间、里程以及有关车辆行驶的其他状态信息进行记录、存储并可通过接口实现数据输出的数字式电子记录装置。内部集成有GPS/北斗定位模块和GPRS/CDMA通信模块,可以通过GPRS/CDMA上传定位信息,超速、疲劳、疑点数据,下发文字信息,上传图片、音频、视频等。 2011年3月,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安全生产监督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11年8月1日起,新出厂的 两客一危 车辆,在车辆出厂前应安装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794-2011)的卫星定位装置。对于不符合规定的车辆,工业和信息化部不予上车辆产品公告;凡未按规定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新增车辆,交通运输部门不予核发道路运输证。对于已经取得道路运输证但尚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营运车辆,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按照规定加装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从2012年1月1日起,没有按照规定安装卫星定位装置或未接入全国联网联控系统的运输车辆,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应暂停营运车辆资格审验。公安部门要逐步将 两客一危 车辆是否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纳入检验范围。目前全国各地客运公司、公交集团、旅游运输公司、物流公司、危险品运输公司及企事业单位都在有序地安装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
1.紧急报警按钮:实现紧急报警功能;
2.断油断电继电器:实现对行驶车辆断油断电功能;
3.通话手柄:实现拨号通话功能;
4.麦克风:实现监听功能;
5.LCD显示屏:实现定位信息,短信调度、广告等显示功能;
6.油量传感器:实现油耗监控功能;
7.摄像头:实现图像监控功能;
8.红外遥控器:实现红外数据传输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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