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醛。无色、具有强烈刺激性气味,其35%-40%的水溶液俗称“福尔马林”,用作防腐剂。甲醛是一种原浆毒物,能与蛋白质结合,吸入高浓度甲醛后,会出现呼吸道的严重刺激和水肿、眼刺痛、头痛,也可发生支气管哮喘。皮肤直接接触甲醛,可引起皮炎、色斑、坏死等。经常吸入少量甲醛,能引起慢性中毒,出现粘膜充血、皮肤刺激症、过敏性皮炎、指甲角化和脆弱、甲床指端疼痛等。表现头痛、乏力、胃纳差、心悸、失眠、体重减轻以及植物神经紊乱等各种症甲醛作为反应剂被广泛用于各种纺织整理助剂中,如树脂整理剂、固色剂、柔软剂、黏合剂等都有游离甲醛释放。我们日常生活中所使用的合成纺织品、服装、皮革、床上用品、窗帘等都含有甲醛。
甲醛相关管理法规 :目前欧盟没有单一针对甲醛物质的管理法规,有关甲醛的控制要求都包含在相关具体产品法规管理要求中。目前甲醛限制涉及到的法规、标准、指令,部分如下:玩具安全要求EN71,生态化纺织品要求Oko-Tex100,德国食品卫生法LFGB,食品接触物质2004/1935/EC指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