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标注册实行“申请在先原则”,即不同申请人就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在同一种商品类别或类似商品上申请商标注册的,商标局会根据收到申请文件的日期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日期在先的商标。但是,当商标申请日期是同一天时,怎么办呢?专利申请在同一天呢?版权申请在同一天呢?我们该怎么解决?
商标:
未注册”的原则。这三个原则的重要性是递减的。
“先注册和先使用”的商标具有绝对权利,后来者无计可施,后来者实力再强也枉然。
“先使用但未注册”的商标只能通过成功异议或无效先注册商标才能获得商标权,费时费力,如果错过五年的无效宣告时效,今生商标权无望。
专利:
技术研发具有偶然性,有可能出现同样的技术被不同的人同时发明并同时申请。专利和商标不同,真的遇上同日申请,证书只有一个,协商之后,一方主动放弃。如果遇上申请人都不想放弃的的,那就不发证书,直接贡献全人类(视为双方都放弃专利权)。
但是,放弃的一方仍然能够在原有范围内生产销售自己的产品,不侵犯专利权。但如果要对原产品进行改进则会侵犯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版权:
著作权是相同作品可以同时名正言顺存在的知识产权类型。不过出现的概率很低。既然作品相同,想拥有独立的著作权就必须证明作者之间不存在接触的可能。在现今网络时代,这种情形几乎是不存在的。
如果真的遇到了相同作品都有著作权,这两者之间各自都能行使权利,互不干涉。
在知识产权里,商标先注册了还得先使用这样才能达到稳定权利。这二者如果有一样没有做到,就有可能被别人钻了商标的空子,而发生令自己后悔的事情,专利和版权跟商标不一样,专利和版权没有商标那么复杂,想避免知识产权的繁琐纠缠,要记住“先注册并保存好使用证据”才是知识产权的正确打开方式。
卓群知识产权是一家服务一流、经验丰富的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在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版权申请方面都有着非常资深的经验,也有资深的人员团队。凡在商标、专利、版权上有疑问的都可致电卓群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我司定当全力为你解答你的疑问。
借鉴:IPRdaily 卓群知识产权 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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