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性:BQC磁力防爆起动器,防爆磁力控制箱厂家,防爆磁力电控箱,BQC-25A磁力防爆箱
产品简介: BQC-25A/11KW磁力防爆箱用于II类、B级或C级,T4组及以下级别组别的含有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危险场所中,作为控制交流50Hz、额定电压至380V、额定工作电流至100A、控制功率至50KW的三相异步电动
机的起动、停止、换向,并具有过载、短路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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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爆控制箱
概述
防爆箱用于II类、B级或C级,T4组及以下级别组别的含有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危险场所中,作为控制交流50Hz、额定电压至380V、额定工作电流至100A、控制功率至50KW的三相异步电动机的起动、停
止、换向,并具有过载、短路保护.
垂直安装倾斜度不大于5°;无明显摇动和强烈冲击振动的地方;无明显破坏金属和绝缘腐蚀性气体和蒸气的环境中;无滴水和其它液体侵入的地方。
防爆配电设备合格评定程序
由于各种设备类别不同,无论是电气设备或机械设备,指令94/9/EC规定的是一个综合的合格评定程序,下面简要介绍电气及机械设备、仪器、机械和内燃机的合格评定程序的主要特征,及该程序形成的文件。
对于防爆危险区域操作者来说,必须保证进行合格评定程序能够正确执行,不能执行不当。例如,2G级(适用于1区)非电气设备的制造商有责任进行生产过程的内部控制,并为认可机构提供有关文件。因此,不经检验机构制造商就能够判断设备符合指令要求。
2区设备和装置一3G级设备
有关2区设备的法律基础在整个欧洲并不统一。例如,在德国对2区电气产品的要求在DIN VDE 0165的6.3条中有规定。制造商可根据自己的意愿,在使用说明书或可比文件资料中,说明2区电气设备的适用性,不需要设备标志。这样
多种类型的产品(例如,灯具、内燃机及现代化的通讯设备,如网络电话)可以安全地用于2区场所,而且费用低廉。
根据指令94/9/EC的要求,制造商需采取措施保证内部的生产控制,指定EC合格声明,把Ex符号、设备级别和CE标志添加到产品上。
许多设备制造商错误地认为3G级电气设备必须符合EN 50021[16](EEx‘n’)的要求,符合认走的检验机构评定时涉及的要求,符合指定公司文件的要求。现在在2区安全运行的大部分设备不能满足EN 50021中有时有弹性且过高的要求,
将来这些设备必须通过不必要的升级用更昂贵的没备来代替。
用于22区的电气装置情况类似。
防爆配电箱保护系统
“保护系统”一词也需要说明。“保护系统”系指上面定义的设备元件之外的装置,旨在立即停止刚发生的爆炸和/或限制爆炸的有效范围。防护系统可单独投放市场用作自主系统。该定义阐述了“保护系统”和保护系统的功能,并且94/9/EC仅限于指投放市场、设计用于终止剐发生的爆炸的自主保护系统。该级别的系统包括插入构成完整系统、防止火焰蔓延的灭火器、火焰屏和筏,以及用于防止爆炸传尤其是为了进行合格评定,也有必要区分单件没备、复合设备和组件。
单件设备。
单件设备”属于合格评定程序范围,具有独立的功能,可投放市场用于预定功能。防爆电动机是单件设备的一个实例。认可机构(实验室)或制造商根据设备的级别,确定电气和机械部件无规定的引燃源。
复合设备
包含多个单件设备、元件或保护系统,具有特定的功能。复合设备用于潜在爆炸危险环境,作为合格评定范围之内的一个整体设备。
只有满足了下面的三个条件,才算是复合设备:
*防爆配电箱单件设备、元件和保护系统组合在一起,具有特定的功能;
*防爆配电箱单件设备不能随意更换;
*防爆配电箱复合设备以一个产品的形式投放市场。防爆叉车可看作是复合设备的一个实例。它包含有单件设备、元件和保护系统,即内燃机、制动系统、电路、液压系统、轴承、垫圈、灭火器,作为合格评定范围内的一个整体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