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式灭火器
简易式灭火器是近几年开发的轻便型灭火器。它的特点是灭火剂充装量在500克以下,压力在0.8兆帕以下,而且是一次性使用,不能再充装的小型灭火器。按充入的灭火剂类型分,简易式灭火器有1211灭火器,也称气雾式卤代烷灭火器;简易式干粉灭火器,也称轻便式干粉灭火器;还有简易式空气泡沫灭火器,也称轻便式空气泡沫灭火器。
简易式灭火器适用于家庭使用,简易式1211灭火器和简易式干粉灭火器可以扑救液化石油气灶及钢瓶上角阀,或煤气灶等处的初起火灾,也能扑救火锅起火和废纸篓等固体可燃物燃烧的火灾。简易式空气泡沫适用于油锅、煤油炉、油灯和蜡烛等引起的初起火灾,也能对固体可燃物燃烧的火进行扑救。
报废
灭火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报废:
筒体按进行水压试验,不合格的必须报废,不允许补焊;
筒体严重锈蚀(漆皮大面积脱落,锈蚀面积大于、等于筒体总面积的三分之一者)或连接部位、筒底严重锈蚀的;
内扣式器头没有(或未安装)卸气螺钉和固定螺钉的;
手轮式阀门的二氧化碳灭火器,必须更换压把式阀门;
灭火剂量大于等于 4 ㎏的灭火器,应更换带间歇喷射机构的器头或增装喷枪,无法更换的应报废。
筒体严重变形的;
结构不合理的(如筒体平底的;贮气瓶外置,进气管从筒身上进入筒体内部的干粉灭火器);
没有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的(含贴花脱落,或虽有贴花,但已看不清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的);
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厂家生产的;
公安部或各省(市、区)公安消防部门命令禁止销售和维修的。
制度规范内容检查内容:
灭火器压力表的外表面不得有变形、损伤等缺陷,否则应更换压力表;
压力表的指针是否指在绿区(绿区为设计工作压力值),否则应充装驱动气体;
灭火器喷嘴是否有变形、开裂、损伤等缺陷,否则应予以更换;
灭火器的压把、阀体等金属件不得有严重损伤、变形、锈蚀等影响使用的缺陷,否则必须更换;
筒体严重变形的、筒体严重锈蚀(漆皮大面积脱落,锈蚀面积大于、等于筒体总面积的三分之一者)或连接部位、筒底严重锈蚀必须报废;
灭火器的橡胶、塑料件不得变形、变色、老化或断裂,否则必须更换;